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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伊犁州尼勒克县消防大队辅助类消防员 招聘简章

2、新疆2014年伊犁州公安机关招聘事业编制专业巡逻防控人员第二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

3、2014年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公安事业编制招聘112人公告

  6、男性,身高不低于1.60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民族不限,户籍不限。   7、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大专以上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伍士兵、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和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人员优先录取。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3、目前在伊犁州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的编制外工作人员,或已被录取无故不报到上岗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解聘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7、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8、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二、招聘程序、地点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尼勒克县消防大队负责牵头,人社局配合落实。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0日至12月23日   3、报名地点:尼勒克县消防大队四楼会议室;报名人员现场填写提交《尼勒克县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驾驶员岗位)等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   (2)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如实填写《尼勒克县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3)报名如提供的应聘资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面试   1、确定考生: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环节必须使用国语进行答题。   2、工作流程:   由尼勒克县消防大队负责制定具体面试方案,并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在县纪委的监督下开展面试工作;持B照以上驾驶证人员加试驾驶技术实操,实操具体由县消防大队组织实施。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县消防大队、人社局共同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实施,各项科目均要测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时间:2018年12月26日   地点:尼勒克县消防大队院内   内容:3000米、100米跑、立定跳远   具体要求参见伊犁州尼勒克县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   (四)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工作由尼勒克县消防大队、人社局共同组织。根据面试及体能测试总成绩排名,按照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组织在县医院进行体检。同一职位考生面试及体能测试总成绩相同时,按3000米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批准,可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及体能测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体格检查的项目、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   (五)政治审查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成立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政治审查表》(需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并提交考察所需有关材料,统一到县人社局进行审核,对查出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得进入公示环节,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和调剂。   (六)公示   依据体能测试、体格检查、资格审查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通过尼勒克县人社局网站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培训及聘用   辅助类消防员集中培训1个月。经培训及结业考核鉴定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新招聘的辅助类消防员服务期限暂定为一年,一年期满可以续聘。拟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后,辅助类消防员工资由当地财政保障,每月工资不低于当地辅警工资,另发放高危补助金500元,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正式聘用人员加入现有消防救援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并在国家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织实施的消防员招录工作中,同等条件下推荐优先录取;从退役士兵中招录、其他救援队伍或者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中招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中第四章第十五条之规定执行。   三、工作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须认真研读简章,认真选择报考职位,并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   (三)公开招聘中,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官及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重违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本简章由尼勒克县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999-4631937   招聘监督电话:0999-4622411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附件:尼勒克县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员报名表   附件:   尼勒克县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员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贴相片处) 籍 贯 出生年月 婚 否 身份证号码 学 历 学习专业 报考岗位 身 高 驾驶证类别 原服役部队 退伍时间: 年 现户籍所在地 省 市 县(区) 手机号码 现居住地 特 长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是否服从调剂 学习和工作经历(自初中开始填写) 资格审查(初审) 户口本 □ 身份证 □ 学历证书 □ 驾驶证 □ 退伍证 □ 结婚证 □ 计生证明 □ 相关专业证明 □审查结果: 审查人:审查时间:   填表说明:   此表用蓝黑水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2、相片处粘贴红底小一寸免冠近照;   3、考生声明:我保证,本表所填信息及提供资料真实、准确、有效,与事实完全相符,如有不符,本人愿意接受取消应聘资格的处理。   本人签名: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根据《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巡逻防控人员简章》,经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了第二批拟聘用人员。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2015年2月17日。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来电等方式向伊犁州纪委纠风室或州人社局、公安局反映。   监督电话:8028212(州人社局)   8988708(州公安局)   8126532(伊犁州纪委纠风室)   如公示无异议,请拟聘人员务于2月26日到伊犁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报到,办理相关报到手续。因个人原因放弃者请主动到州人社局说明情况。   伊犁州直招聘公安机关事业编制专业巡逻防控队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   附件:2014年伊犁州公安机关招聘事业编制专业巡逻防控人员第二批拟聘用人员花名册详情请见:http://www.xjylrlzy.gov.cn/zxzx/gsgg/2015/14382.htm   序号   拟调剂递补职位代码   拟招录人数   职位名称   姓名   体检情况   考察情况   原职位代码   备注   1   7181897   2   伊宁县公安局   艾孜买提江·吾尔买提江   合格   合格   2   7181801   10   伊宁市公安局   易斌   合格   合格   递补   3   7181805   5   伊宁市公安局   巴合提亚尔·明峨斯   合格   合格   递补   4   7181816   3   伊宁市公安局   成功   合格   合格   递补   5   7181839   1   察布查尔县公安局   陈婧怡   合格   合格   递补   6   7181840   3   察布查尔县公安局   王云飞   合格   合格   递补   7   7181842   2   察布查尔县公安局   白杨   合格   合格   递补   8   7181845   4   昭苏县公安局   木合塔尔.那斯勒别克   合格   合格   递补   9   7181848   7   霍城县公安局   杜培军   合格   合格   递补   10   7181849   7   霍城县公安局   外力·热合曼   合格   合格   递补   11   7181849   7   霍城县公安局   阿不都沙拉木·阿不都色买提   合格   合格   递补   12   7181852   3   霍城县公安局   白志鹏   合格   合格   递补   13   7181858   2   霍城县公安局   郭黎伟   合格   合格   递补   14   7181870   1   巩留县公安局   哈列力·别克苏力坦   合格   合格   递补   15   7181884   9   尼勒克县公安局   邓小卫   合格   合格   递补   16   7181888   1   尼勒克县公安局   夏提克·卡马尔江   合格   合格   递补   17   7181902   1   伊宁县公安局   张恩   合格   合格   递补   18   7181909   3   新源县公安局   热合米吐拉木·阿布力米提   合格   合格   递补   19   7181917   4   新源县公安局   吴新强   合格   合格   递补   20   7181812   10   伊宁市公安局   付建鹏   合格   合格   7181808   调剂   21   7181829   2   奎屯市公安局   王阳   合格   合格   7181828   调剂   22   7181846   1   昭苏县公安局   阿迪木江·迪力木拉提   合格   合格   7181847   调剂   23   7181851   1   霍城县公安局   李军   合格   合格   7181857   调剂   24   7181855   3   霍城县公安局   阿不迪依马木   合格   合格   7181854   调剂   25   7181887   3   尼勒克县公安局   那木加·巴图吉尔格力   合格   合格   7181885   调剂   26   7181889   7   伊宁县公安局   夏明昊   合格   合格   7181890   调剂   27   7181894   2   伊宁县公安局   巴合提巴义·沙布尔拜   合格   合格   7181893   调剂   28   7181901   3   伊宁县公安局   程新杰   合格   合格   7181895   调剂   29   7181916   3   新源县公安局   阿不都依木·阿布列买提   合格   合格   7181909   调剂   30   7181923   2   都拉塔口岸   黄小晶   合格   合格   7181929   调剂   31   7181825   1   奎屯市公安局   阿扎玛提·朱马西   合格   合格   7181823   放宽岗位条件调剂   32   7181868   1   巩留县公安局   刘杨   合格   合格   7181866   放宽岗位条件调剂   33   7181892   7   伊宁县公安局   李晨聪   合格   合格   7181890   放宽岗位条件调剂   34   7181905   2   伊宁县公安局   米海涛   合格   合格   7181904   放宽岗位条件调剂   35   7181913   4   新源县公安局   陈军   合格   合格   7181914   放宽岗位条件调剂   更多信息请查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网 ')  尼勒克县2014年公开招聘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工作人员简章   尼勒克县决定采取“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尼勒克县在岗协警、社会大中专毕业生以及退役士兵中公开招聘112名地方事业编制人员。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伊犁州直户籍,尼勒克县公安机关在岗协警(辅警);   2、伊犁州直户籍或生源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3、驻疆各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高中及以上学历尼勒克户籍已退役士兵;   上述各类人员应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4、以上第2、3项报名人员不足时,名额调剂至第1项。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吸毒史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或者带黑社会性质等其它非法组织的;   5、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它犯罪正在服刑的;   6、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的;   7、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是“法轮功”等邪教或其它组织成员的;   8、其它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前科;   2、家庭成员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   3、伊犁州户籍,本县户籍优先;   4、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招聘协警岗位工作;   5、年龄在18周岁(1996年4月20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除尼勒克在岗协警员外,其他岗位报考人员身高要求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   7、懂双语者优先;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尼勒克县党建网、县广播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14年4月15日至20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二)报名地点   尼勒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县民政局一楼大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审核人员由纪检(监察)、公安、人社抽调组成。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户口薄、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驾驶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在岗协警(辅警)需携带工作单位证明;   4、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及复印件一份;   5、其他有关事项详见职位表。   (四)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资格。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在1∶3以上,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按照岗位报名实际人数进行。各职位报名人数实行每天公开。   (五)笔试   1、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笔试使用一套综合性试卷,使用汉语统一命制,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政法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时间:2014年4月26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相关政策   (1)在公安局协警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2009年4月20日以前参加工作)、10年以下的协警人员,在笔试中按照以下方案加分(在百分制得分的基础上加分,连同加分后一并按比例换算最后笔试得分):   ①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6年的在笔试分数中加2分;   ②参加工作满6年不满7年的在笔试分数中加4分;   ③参加工作满7年不满8年的在笔试分数中加6分;   ④参加工作满8年不满9年的在笔试分数中加8分;   ⑤参加工作满9年不满10年的在笔试分数中加10分;   (2)退役士兵加分:   参加招考为复转军人的,在笔试成绩得分的基础上加4分(在百分制得分的基础上加分,连同加分后一并按比例换算最后笔试得分),其中在公安局协警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2009年4月20日以前参加工作),在其加分的基础上,再加4分(在百分制得分的基础上加分,连同加分后一并按比例换算最后笔试得分);   (3)加分要求   ①以上所说的参加公安工作时间均指到公安系统连续工作的时间,参军时间以及以前在其它单位上班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安系统工作又回公安系统上班的,从最后一次到公安系统工作时间起算,以前的公安系统工作时间不作计算。   ②参加招聘的协警人员均要所在部门出具该同志在单位上班、系该单位协警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单位领导签字后,到县公安局盖章。参加工作满5年以上的协警人员参加招聘时,在公安局多个部门工作的,每个部门均要出具在其部门参加工作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单位领导签字,同时必须有2名以上能够证明其在单位上班的见证人签字,最后到县公安局盖章。同时需附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原为尼勒克县政法协警的由原乡(镇)场出具证明,并由单位领导签字,同时必须有2名以上能够证明其在单位上班的见证人签字证明。同时需附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④见证人必须对其签字见证负责,如有作伪证现象,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   3、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确定。   4、确定面试人员   (1)面试人员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录1至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3人及以上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产生空缺岗位的,可以本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排名进行递补;   (六)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人社局、公安、编办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2014年5月5日(具体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人员需提前30分钟到指定的侯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3、总成绩计算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能测评   根据填报的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入闱人员。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测不合格者的岗位从本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测。   体能测评参照《尼勒克县2014年公开招聘警务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详见附件2)   体能测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   (八)体检   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结束后,按照计分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农村警务室警务工作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详见附件3),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5月13日。   (九)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   (十)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十一)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即为聘用。   三、相关待遇   1、聘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开聘用的警务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自治区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书》,试用期半年,实行试用期满考核管理。   2、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普工工资执行,工龄计算按照社保缴纳时间为准。   四、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是报考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是参与组织招聘工作人员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五、其他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招考的主要费用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附件:   尼勒克县2014年公开招聘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3)尼勒克县2014年招聘警务工作人员附件   联 系 人:阿勒普斯 李和军 李 刚 王庆伟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尼勒克县纪检委   尼勒克县2014年公开招聘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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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longhang.org/post/9109.html发布于:2025-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