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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2021年江苏盐城市阜宁县教育局招聘教师通告(205人)

2、阜宁县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2021年下半年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方案

3、江苏教师招聘:2023盐城市阜宁县教育局招聘教师95人公告

  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20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阜宁县教育局2021年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志愿在阜宁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5.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6.招聘要求:   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它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1.发布信息。   在“中国阜宁”网站和“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报名、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报名点设在阜宁县教育局204室,报考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积极配合测温。   网上报名人员可关注“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阜宁教育服务平台”,登录“阜宁县教师招聘”系统,先注册后报名;或直接登陆网页:   ***recruit/user_log;也可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报名系统。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22日(每天8:30—18: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月18日--22日;   (3)陈述申辩:2021年1月19日--23日;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1年1月19日--23日。   报考人员应现场提供或上传下列材料:   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考生)须提供:①本人身份证;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未就业承诺书》);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不需提供);④个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证件照1张。   往届毕业生须提供:①本人身份证;②本科及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④个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证件照1张。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设1:2开考比例,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岗位代码为准),由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3.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听候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具体岗位的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4.体检。体检由阜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参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   5.考察。阜宁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6.公示。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阜宁”网站或“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7.办理手续。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转递至阜宁县教育局档案室,2021年8月31日前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往届毕业生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等到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或审核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不予办理手续。   四、其它   1.被聘用人员均列入阜宁县中小学事业编制,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须在阜宁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阜宁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为:0515-87731809。   4.咨询电话: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5-89716219、0515-87737202、18912578598。   盐城更多教师招聘公告请点击>>> 盐城教师招聘网   附件:   1.阜宁县教育局2021年招聘教师岗位表   2.阜宁县教育局2021年招聘教师报名表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宁县教育局   2021年1月13日  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现就赴相关高校公开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招聘对象:具有高校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和2022年本科毕业生。   本次计划招聘253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2021年下半年阜宁县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目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等执行),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   5.志愿在阜宁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7.招聘要求: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国(境)内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②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1.发布信息   在阜宁县人民政府网站(www.funing.gov.cn)、“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和相关高校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在东北师范大学、扬州大学(瘦西湖校区)、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山西师范大学等地设招聘点,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所有到现场报考人员应遵守当地防疫规定,进出校园积极配合测温,主动出示健康码,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合格证明。   (4)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2022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报名表、相关证明和证书复印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及考试安排如下:   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   笔试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   12月10-18日8:30-12:00   待定   现场通知   扬州大学瘦西湖校区8号楼S110教室   12月14日8:30-12:00   待定   现场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创模(一)   12月16日8:30-12:00   待定   现场通知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17#-200D   12月21日8:30-12:00   待定   现场通知   山西师范大学(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科学会堂205   12月23日8:30-12:00   待定   现场通知   3.资格审核   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本科生岗位设1:3开考比例,研究生岗位设1:2开考比例。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以岗位代码为准),由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科生岗位先笔试后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研究生岗位直接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本科生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研究生岗位以面试成绩为准。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具体岗位的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现场签订初步协议。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   5.体检   体检由阜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6.考察   阜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7.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8.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寄送至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204室(地址:江苏省阜宁县阜城街道上海路166号,邮编224400)。   被聘用人员均列入阜宁县事业编制,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在阜宁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回避与监督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阜宁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为:0515-87731805。   五、招聘工作咨询   未尽事宜,由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阜宁县教育局:0515-87737203、0515-87737202,阜宁县人社局:0515-87386412。   附件:1.2021年下半年阜宁县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1年下半年阜宁县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宁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一2021年下半年阜宁县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二2021年下半年阜宁县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95 人。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 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 1:《阜宁县教育局 2023 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可在“阜宁县人“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民政府”网站 (www.funing.gov.cn)、下载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4.年龄在35 周岁以下 (1988 年6月12日之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3 年毕业生”,指在 2023 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 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 证书的日期为 2023年8月31日前;国(境) 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 2023 年8 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 2022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栏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 2023 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 2 年内的,可应聘面向 2023 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 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 2023 年毕业生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报考职中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被聘用后3 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8.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按《江苏省 2023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年版)》等执行。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 2023 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4)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 (2020)9号)于 2020 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 3 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6)2023 年8月31日前,5 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 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方式:关注“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皇宁教育服务平台”,登录“阜宁县教师招聘2系统,先注册后报名;或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报名系统;也可登录网页:   http://www.fneduserviceplatform.cn/recruit/user loginPage.d0: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6月12日8:30-- 6月16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6月12日8:30- 6月17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6月12日8:30-- 6月18日17: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6月12日8:30-- 6月18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3年6月12日9:00-- 6月1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阜宁县教育局将按照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以及本方案,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可于提交报名信息 24 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方案末“招聘政策咨询”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缴纳笔试报名费 100 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相关服务。   (二) 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 (35X45 毫米) 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 20Kb 以下。考生在报名系统中须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D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2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应聘岗位所害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须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6《阜宁县教育局 2023 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2023 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的,以及 2021 届和 2022 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本科招聘岗位设 1:3 开考比例,研究生招聘岗位设 1:2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可于 2023年6月19日8:30-11:30 登录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因开考比例不足取消招聘计划岗位须改报其他岗位的除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头准。面试前将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试安排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报考研究生岗位的考生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一) 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 100 分,设 60 分合格线。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笔试成绩在“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报考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 1:3 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洗,末位同分老一并跟进: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 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报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皇宁县教育局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时间、要求在“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笔试成绩合格者在成绩公布后 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面试出现缺额,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含末位同分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现场向阜宁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三) 面试   面试内容为与报考学科相一致的专业内容,采用微型课方式,备课时间 30 分钟,微型课 10 分钟,面试总分为 100 分,设 60 分合格线。音乐、体育、职教专业课等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冬占 50%。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X60% +面试成绩X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 (2007) 146 号)规定本次面试收取面试考生面试费每人 100 元,于资格复审时缴纳。   五、体检及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 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加试决出,加试形式另行公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加试形式另行公布。   阜宁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六、选岗、公示及聘用   (一)选岗   选岗工作根据《招聘岗位表》,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选岗人员限选所报考的招聘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按照自动放弃处理。选岗结束后,空缺的岗位按体检考察方法递补。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 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和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三)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阜宁县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 2023年8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转调至阜宁县教育局档案室。拟聘用人员实行6 个月试用期制度,2023 年毕业生延长至12 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 3 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招聘政策咨询   阜宁县教育局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及解释。咨询电话:0515-87737203、0515-87737204、0515-87737202。   八、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7731805(阜宁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1:阜宁县教育局 2023 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阜宁县教育局2023 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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