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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集合票据创新中小企业直融模式

2、此票据非彼票据:银行间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3、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规则和标准

  “北京市顺义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顺利发行,进一步拓宽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中小企业由于信用不够,往往难以直接发债集资,但集合起来提高信用度发债却能解决这个问题。日前,“北京市顺义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顺利发行,创新了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模式。   集合票据拓宽融资渠道   北京首支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产品――“北京市顺义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于2009年11月23日在银行间市场正式发行。该产品采取“企业自愿、统一冠名、统一担保、统收统付、分别负债、集合发行”的操作模式,共集合顺义区7家中小企业,发行规模为2.65亿元,发行利率为4.08%。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栗志纲表示,此次产品创新为中小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开发了一件新融资工具,进一步拓宽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所谓集合票据,是指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该产品通过集合发行,引入信用增进和代偿机制等结构设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中小企业单体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规模较小、信用级别低、融资担保难等缺陷,缓解优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据了解,2009年初,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结合经济发展和市场运行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对发展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问题进行研究,确定将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产品创新作为探索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突破口。交易商协会于2009年11月9日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业务指引》,为集合票据产品确定了基本的原则和框架。   与国内已有的中小企业融资工具相比,集合票据在产品定位、产品结构以及投资者保护机制等方面都有较大创新。第一,这是市场上首次为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量身定做的产品;第二,引入票据分层的增信方式,实现了产品结构的较大创新;第三,设置了严密的前置代偿安排,实现了本息兑付环节的技术创新。   栗志纲说,北京市委市***府对利用银行间市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高度重视,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吉林、北京市***府秘书长黎晓宏分别做了重要批示,要求各部门对集合票据发行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并建立长效机制。市金融局会同相关单位,协调各银行、评级公司等中介机构,在中国银行问市场交易商协会大力支持下,经过半年多的努力,推出了这支票据。   “北京市金融局成立以来就特别重视利用银行间市场缓解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为有效推动和组织本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试点工作,6月1日,北京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联合工作组正式成立。”栗志纲说,工作组由交易商协会和市金融局为组长单位,北京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工商银行等承销商、首创担保、中关村担保及多家律师事务所、评级公司和审计公司等20多家中介机构为成员单位。市金融局积极配合交易商协会负责遴选中小企业,参与起草集合票据规范性文件,为规范集合票据的顺利发行打下了基础,同时交易商协会在指导集合票据发行方面也给予了大力支持,最终推动首支集合票据成功发行。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顺义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期限365天,由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将债项信用级别提高到AA级,主承销商为北京银行。具体发行企业信息如下:北京长久物流有限公司发行金额5000万元,北京冶金工程技术联合开发研究中心发行金额6000万元,北京冶金正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金额6000万元,北京美驰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发行金额4000万元,北京长城华冠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发行金额2500万元,北京大发正大有限公司发行金额2000万元,北京徽特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发行金额1000万元。   “这期票据的发行有利于发展直接融资市场。”栗志纲表示,银行间市场的发行主体大多是实力雄厚、资信程度高的大型企业,而集合票据是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特点及信用特征在银行间市场推出的全新产品,通过引入担保机制为中小企业增进信用,以集合方式使中小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直接融资。同时,推动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工作对增加银行间市场票据发行主体,扩大银行间市场融资规模,繁荣银行间市场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集合票据的发行利率低于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综合费率也比集合企业债券和信托计划具有优势,此次集合票据的票面利率为4.08%,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同时此次集合票据的发行具有一次注册,可三年使用的特点,有效缩短了企业获得资金支持的时间成本,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   栗志纲说,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诞生创新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据悉,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加突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集合票据将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为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开辟一条融资新渠道,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北京长城华冠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裁陆群认为,作为一种新的融资平台,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发行成本,扩大直接债务融资规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发集合票据要也注意防范风险   对于此次集合票据的成功发行,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穆怀朋说,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是小企业融资难,主要是长期资金融资难,通过银行贷款的间接融资难,直接融资更难。此次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成功发行是支持中小企业直接进行战略融资的重要创新。   穆怀朋说,早在去年,按照人民银行提出的创新要求,交易商协会在银行间市场推出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以支持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但是一年多的市场实践显示,短期融资券仍然面临利率高,二级市场流动性差等缺点,而集合票据或许能够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穆怀朋说,集合发行能够解决单个企业***发行规模小、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证券与金融研究所教授李永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票面利率为4.08%低于市场贷款利率,意味着小企业融资的成本降低了。“北京市顺义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通过把小企业打包方式集合发债,这种方式,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种创新的模式,是值得肯定的,一方面,它加大了商业银行的积极性,对中介机构也带来了业务规模和种类,对企业则是融到了急需的资金,可以说各方都是一个好的机会。   李永森说,从风险角度看,商业银行向小企业直接发放贷款,风险比较高,但是集合债券由于担保机构参与,对商业银行而言,贷款的风险要低一些。所以,利率也会比商业贷   款要低一些。   “但是中小企业的固有风险还是没有发现变化,”李永森说,对担保机构而言,要下更多的功夫考查中小企业风险的问题,并且最终是要承担风险。对于中介而言,考查和评估风险不只是针对一家企业,而是针对多个企业集合的风险,所以中介机构的考查和评估任务加重了。推广引导此模式的发展,特别重要的是要注意防范风险,不要让***府的***策因为风险问题而半途而废。   此外,对中小企业而言,如果能获得融资,可以为企业发展带来契机,另外,对中小企业而言要珍惜发债的机会,同时也要珍惜融来的资金,把资金用到刀刃上。   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产品担保部负责人黄巍告诉记者,中小企业的票据必须要有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才能顺利进行,本次集合票据发行首创担保主要是配合***府的措施,首创担保给银行进行的是全额担保。   黄巍说,在风险防范方面,首创担保对企业进行了审查,评审标准与贷款企业考查的标准一样,主要是考查企业的收入情况、主营业务是否稳定、还款能力、负债情况,经过审查后,我们认为这些企业能够达到放贷的条件。   “此外,首创担保还采取了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黄巍说,这些企业都向首创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向首创担保进行了股权质押、财产抵押,并且企业经营管理层有连带责任。”   黄巍还说,之所以向这些企业提供担保,是因为这些企业是首创担保的客户,首创担保对他们的情况很了解,这些企业未来的成长性很好。不过,他认为,风险的控制最终还是在企业方面。   另外,栗志纲透露,目前由交通银行组织承销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集合票据发行已报交易商协会,预计2009年底前获准发行。国家开发银行、光大银行、北京银行和中信证券也正在组织企业发行中长期的集合票据和附认股权证的集合票据,市金融局将与有关部门一道做好相关支持工作。此外,北京市金融工作局还将会同市财***局等有关部门一起,积极探索出一条普遍性的中小企业新的融资途径,建立中小企业在银行间市场融资的长效机制。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秘书长时文朝也表示,协会今后将加快研发推出结构更加合理、发行更为便利的私募可转票据、高收益票据等创新产品,促进直接债务融资市场发展,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2009]第15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明确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创新的原则和方向,规范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的运作,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业务指引》,经2009年10月23日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施行。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   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业务指引   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集合票据的行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章程及相关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中小非金融企业(简称企业),是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界定为中小企业的非金融企业。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集合票据,是指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第四条 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应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规则》在交易商协会注册,一次注册、一次发行。   第五条 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净资产的40%。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募集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单支集合票据注册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第六条 企业发行集合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应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在发行文件中应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任一企业在集合票据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均须经有权机构决议通过,并应提前披露。   第七条 集合票据的产品结构不得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参与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清晰,各企业的偿付责任明确。   第八条 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应制定偿债保障措施,并在发行文件中进行披露,包括信用增进措施、资金偿付安排以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第九条 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应披露集合票据债项评级、各企业主体信用评级以及专业信用增进机构(若有)主体信用评级。   第十条 企业应在集合票据发行文件中约定投资者保护机制,包括应对任一企业及信用增进机构主体信用评级下降或财务状况恶化、集合票据债项评级下降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的有效措施。   第十一条 在注册有效期内,对于已注册但尚未发行的集合票据,债项信用级别低于发行注册时信用级别的,集合票据发行注册自动失效,交易商协会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第十二条 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应按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信息。   第十三条 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应由符合条件的承销机构承销。   第十四条 集合票据投资者可就特定投资需求向主承销商进行逆向询价,主承销商可与企业协商发行符合特定需求的集合票据。   第十五条 主承销商应协助企业做好集合票据的信息披露、登记托管、交易流通、本息兑付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集合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第十七条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关于“此票据非彼票据:银行间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全部内容,相信大家已经有了全面认识;更多票据资讯及知识,欢迎关注商票圈票据学院。  集合票据是一种债务融资工具,一般参与者是2个以上10个一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这是通过银行间的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和统一发行注册方式一同发行的,按照约定在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集合的发行可以解决单个企业独立发行规模小,流通性不足的问题。   中小企业单体发行债券是有很多弊端的,集合票据可以很好的将其规避。但集体中总会需要一个牵头人的,这时地方的政府就自然而然的承担了这一责任。在一定程度上主体信用评级较高的专业信用增进机构不仅会将中小企业的信用增级,可以使中小企业获得直接的融资机会,也会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我国首批的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在2009年11月26日在银行间发行的。其首批的产品一共有三只,北京市顺义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山东省诸城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山东省寿光市三农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北京市顺义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主承销是【北京银行(601169)、股吧】,主要选取了顺义区的七家中小企业,时间期限为1年,其规模为2.65亿元。山东省诸城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由中信证券和中信银行主承销的,其当地8家优质中小企业被选取,期限为3年,规模5亿元。山东省寿光市“三农”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由农业银行主承销,8家涉农中小企业为主体,期限为2年,规模5亿元。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规则如下:   一、注册,集合票据需要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进行注册。   二、金额,任意一个企业的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任意一个企业的募集资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亿元,单支集合票据注册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三、期限规定,短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中期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四、担保,其方式可用多种担保,其包括AA级以上的主体信用评级的担保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企业可以将自有财产想担保机构提供抵押或者质押等反担保,银行给予的信贷支出等信用增级措施。   五、效率,为了鼓励创新,支持中小企业扩宽融资渠道,项目会进入绿色通道注册,有效的提高了发行效率。   六、统一的管理,集合票据是主承销商统一发行的,募集资金会集中存到一个账户里,再按各发行企业的额度扣除发行费用后,发放到各个企业的账户内;债券到期之前,由各个企业把资金集中到一个账户,统一对债权人进行还本付息。   中小企业进行集合票据需要达到一下标准:   规模,单个企业拟发行规模2000万以上2亿元以下(净资产规模达到5000万以上)。   盈利,发券之前,需要满足连续两年的盈利。   评级,任意一个企业的主体信用评级为3B级及以上,其评级结果与发行利率具有相关性。   行业,可获得当地政府明确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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