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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 CHEN比利时鼎盛华人律师行主任比利时布鲁塞尔律师公会 注册律师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注册代理律师 律所邮箱 info@bbclaw.eu联系邮件 d.chen@avocat.be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关注我的知乎账号 Jack Chen关注微信公众号 比利时法律时事一点通。合作或咨询请邮件联系 info@bbclaw.eu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最近我们收到不少读者提问,希望了解怎么样才能成为比利时律师,也有读者询问比利时注册律师同普通的“法律人士”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我就此问题给读者朋友做一个简要的解答。 怎么成为比利时律师 简单来说,除了已取得欧盟其它国家律师资格等例外情况外,在比利时取得律师独立执业资格需要经过以下3个主要步骤:一、获得法学学位、二、成为见习律师、三、接受职业培训、积累诉讼经验。 一、获得法学学位比利时的律师准入制度要求律师都必须是“科班出身”,即原则上必须在比利时获得以比利时三门官方语言之一(即荷兰语,或者法语,或者德语)就读的的法学硕士(一般为5年)学位或者法学博士学位。也就是说,即使在比利时各大学的法学院完成某些英语法律硕士课程(如LLM)或者英文的法学博士,也不能满足申请比利时注册律师所需的学位要求。 二、成为见习律师即使以比利时官方语言之一获得了比利时硕士/博士学位,也不一定能成为比利时注册律师。 一般来说,在拿到法学学位之后,要想成为见习律师最难的是拿到律师事务所的聘书。只有在得到律所聘用,并且申请得到了律师协会的批准之后,才能够前往指定法院履行律师宣誓程序,正式成为见习律师。见习期为三年,必须在一名有经验的指导律师的监督下执业。而且三年内必须接受并通过律师职业培训,积累足够的诉讼经验,才能在见习期满后取得独立执业资格。 三、接受职业培训,积累诉讼经验比利时律师职业培训分为法学专业课,法律援助以及模拟法庭三个方面。见习律师有一定的参与免费法律援助案件任务。法学专业课是指对律师执业至关重要的专业知识和律师职业道德课,每门课都有考试,必须通过所有考试才能拿到律师独立执业资格。见习期间除了完成律师职业培训外,还有一项重要任务是必须积累足够的诉讼经验。在完成所有专业课考试之后,还必须通过模拟法庭考试,才能够取得独立执业资格。总结一般来说,必须通过至少8年艰苦抗战,才能够真正成为比利时律师。而且即使取得了完全的比利时注册律师资格,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为了保住律师资格,还必须参加比利时律师协会认可的终身职业培训课程,每年必须修满一定的培训分。此外还必须认真遵守比利时律师职业行为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为准则,如果出现重大违法或违纪行为,则可能被取消比利时注册律师资格。 比利时律师(avocat)和法律工作者(jurist)的主要区别只有享有以下头衔avocat (法语)/advocaat (荷兰语)/Rechtsanwalt(德语)才是比利时注册律师,而jurist则是泛指所有学过法律的人。实践中,区分比利时注册律师与“法律人士”是很有必要的。参考荷兰郭景律师以前曾经著文介绍的荷兰注册律师的情况,在比利时大致的区别主要也有以下四点: 区别之一:准入门槛比利时注册律师的准入制度是法定的,必须取得比利时官方语言之一的(法/荷/德)法学硕士/博士学位,必须经过三年见习期,通过律师职业培训各科考试并积累足够诉讼实战经验,而且见习期满后还必须每年按要求修满律师终身职业培训课程,才能保住比利时注册律师资格。“法律人士”则没有法定准入门槛,受过法律教育的人都可以称自己是“法律人士”。这当然不是说“法律人士”的专业水平就一定不如比利时注册律师。“法律人士”当中也有实践经验丰富的,而注册律师当中也有水平一般的。和医生这个职业也比较类似。 区别之二:保密特权为客户保密是比利时注册律师的法定义务,此外,对于律师与客户间的沟通,比利时法律也予以严格保护。例如比利时警方不得窃听比利时注册律师与客户之间的通话。一般来说,律师有权拒绝法院/检察院或者其他政府部门就客户委托的事宜作证,从而有利于保障律师与客户之间各种口头以及书面沟通以及整个案件涉及事项的保密性。另外,比利时律师和律师之间的通讯往来也是保密的。一般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比如说在一个案件如果双方客户都委托了律师,根据律师保密特权,律师之间的沟通交流都会严格保密,往往更有利于达成有效和解协议,避免进一步的诉讼。相反,“法律人士”则没有明确的法定保密义务,而且与客户之间沟通的保密性在法律上也没有特别的保障(如配合政府或者司法机关的强制调查取证)。所以荷兰郭景律师以前曾经著文建议:如果选择委托“法律人士”办理需要保密的业务,最好在聘用合同里明确规定承办方的保密义务以及泄密责任。 区别之三:利益冲突比利时注册律师不得代理与客户利益相冲突的业务,而且以上限制原则上同样适用于与该律师同属一家事务所的其他律师。这种规定是为了保证律师忠诚于客户,防止律师利用办案获得的信息从事不利于客户的活动,即在同一家律所中,不同的律师不得即代理原告又代理被告。实践中,律师接受委托之前首先必须审查是否有利益冲突。如果有冲突则不能接受代理。“法律人士”不是比利时注册律师,所以不受上述职业行为规范约束。所以荷兰郭景律师以前曾经著文建议:为防止受托人或其同事将来“倒戈”,宜在“法律人士”聘用合同中明确限制承办人及同事办理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业务,并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如规定惩罚性违约金)。 区别之四:赔付保障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即使是受过严格训练的专业人士也很难保证永远不会出现疏漏。为了保证客户在律师出现职业失误时能得到充分赔付,比利时每个律师(及/或其律所)都必须购买保障充分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也就是说,如果万一因律师失误而给客户造成损失,由于有法定保险,所以在赔付方面一般还是比较有保障的。“法律人士”不受上述规定约束,是否投保由个人决定。因此如果聘用“法律人士”,最好事先了解其责任保险情况,以防出现承办人失误而无力赔偿损失情况。 怎么鉴别真假律师根据比利时法律,只有注册律师才能代理案件诉讼,包括刑事,民事,劳工以及行政法庭都只接受律师代理(除了个别例外情况),即法律工作者不能代理诉讼。 怎么知道某人是否取得了比利时注册律师资格,可以从机构名称和职务称呼来判断,也可以通过比利时各大律师协会官网进行验证。一般来说,比利时注册律师都会明确使用“律师事务所”这样的名称,名称一般会是“advocaten/avocat”。但“法律人士”从业的机构名称中一般不会出现“advocaat”字样,而往往会用“某某Law”或“某某LegalService”等表述,中文译名也一般不会称“律师事务所”,而大多会用“法律事务所”、“法律咨询”等的简称以避免名称中出现“律师”字样。此外,比利时注册律师在名片、网站和公务信件中一般会标明“advocaat/avocat”身份。而“法律人士”则不可以使用“advocaat/avocat”的称谓(否则构成刑事犯罪!),所以名片和信件中一般会用“jurist”或英语“lawyer”的表述。当然,最可靠的方法还是通过比利时律师协会官网进行查询。网址: Avocat.be (法语) // http://advocaat.be/ (荷兰语)鸣谢:感谢荷兰郭景律师就此文提供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有荷兰法律问题可以联系:https://jinglawfirm.nl/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 联合下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对部分职业入门进行放宽,允许尚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先上岗、后考证。此举被认为是为了促进毕业人员就业,尽最大限度解决就业难的问题。该通知中对律师行业实习律师入门进行放宽,办理律师实习不在要求必须考过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规定如下: 通知第三条规定: “三、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其他条件的,可先申请实习登记,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者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律师执业。” 根据该条规定可知,办理实习律师的条件是:即使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只要符合法律职业资格报名条件和其他申请律师实习条件,就可以办理实习登记。在实习期间如果实习合格并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实习合格一年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都可以按规定申请律师资格证。 而此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布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 第五条 规定: 申请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三)品行良好;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六)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该规定明确要求申请律师实习人员必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该通知的出台,则取消了这一前置规定。对于申请律师执业的要求,则没有进行改变。 以后只要是符合法律职业资格报名条件且符合实习条件,即使还没有考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没有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依然可以先办理律师实习登记。办理登记后,只要在实习期间或者实习合格一年以内,考过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实习人员都可以按正常规定办理律执业申请。 笔者认为,人社部的先上岗后考证的办法,可以解决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问题,虽然说办理律师实习不再要求前置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要求,办理实习律师人员将会很多,但广大毕业生和实习律师仍需要在实习期间努力考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最终才能真正成为一名执业律师,最终拿到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相信众多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毕业后,无论是否考过法律职业资格大部分会选择进入律所成为实习律师,进而后续选择成为律师的道路,因为这是一种最容易的道路。该通知也相当于一种就业引导,按照目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和律师考核标准,以后律师人员会越来越多。 日期:2010-04-06 作者:容芊 阅读:3,786次 某法律事务所的见习律师戈某,在收受当事人钱财后,以代理人的身份前往法院办理工伤纠纷民事诉讼。出发前他自信满满给了当事人承诺,可因为材料不足,案子没被法院立案。眼看牛皮就要吹破,拉不下面子的他居然瞒了一天又一天,最后自作聪明做了一份判决书给当事人。近日,“知法犯法”的戈某被崇安区检察院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提起公诉。 A 出师不利法院没立案 27岁的戈某是名法律专业的本科生,事发前在无锡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成为一名业界认可的律师是他的梦想。去年5月的一天,戈某在所里接待了林女士(化名)的咨询,林女士的丈夫受了伤,当时夫妇俩很着急,希望找律师帮他们打工伤纠纷民事诉讼。戈某接下案子,收取了1000元代理费,并拍胸脯说肯定能打赢官司,讨到赔偿款,另一半代理费等案子判决下来再支付也不迟。 戈某兴冲冲抱着材料到市区某法院立案,可或许是戈某不熟悉相关法律程序和规定,材料中缺少了一个关键资料,即对方公司负责人的身份材料,法院没有立案。戈某没想到自己出师不利,可是又很想把事情办好,于是打电话给林女士,让她提供对方的身份。为了不让林女士质疑他的能力,戈某谎称法院已受理了案子。 林女士只提供了被告的手机号码,心急的戈某便打电话与对方联系,而对方一听是要和他打官司,哪里肯配合,顿时就把电话挂了,而且从此再也没肯接过戈某的电话。吃了闭门羹的戈某没想出其他的办法,不禁开始犯难,而以为案件已开始审理的林女士,这时开始三天两头找戈某询问事情的进展情况。可笑的是,戈某面对询问,还是没说出实情,竟然告诉林女士案子法院正在审理过程中,按照法律规定,3个月内就会判决。 转眼3个月就过去了,林女士又来询问案子判决的情况,戈某继续搪塞,谎称法院已经判决,而且他们胜诉了,对方会赔偿各种费用近3万元。林女士听了非常满意,随即讨要判决书。为了再过一关不被拆穿,戈某又说判决书不着急,他会去申请执行,这种赔偿纠纷重要的不是一张纸,而是赔偿款执行到位,让林女士真正拿到钱。林女士一听倒也有道理,便决定再回家等等,可是一直等到国庆长假,赔偿款也没有消息。林女士着急起来,表示好歹先拿到判决书,她好稍微安安心。 B 瞒天过海自造判决书 眼看再也没办法推诿,戈某想到一个更让人惊愕的办法:伪造一份判决书。去年10月,戈某在事务所办公室里用电脑“制造”了一份“无锡市某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正文部分是按照一般判决书格式自己打印的,印章部分戈某动了点心思,用彩色复印机复印了一个,还修改了印章盖住的日期内容。 戈某随后打电话给林女士,让她拿判决书。林女士拽着这张看起来像真的一样的判决书,又等了快两个月,还是没看到赔偿款的踪影,实在忍不住,就亲自前往法院查询。结果大大出乎林女士的意料,判决书是伪造的,法院当即没收了假判决书。林女士随即找到戈某讨要说法,戈某自知理亏,答应赔偿夫妇俩6.5万元,并退还代理费1000 元,但之后一拖再拖没有兑现。林女士和丈夫对戈某完全丧失了信任,于去年12月初报了警。戈某也终于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到派出所自首。 C 错起盲目自信和虚荣心作祟 据崇安检察院检察官马奔介绍,还在见习阶段的戈某没有通过司法考试拿到执照,但是本来1年以后,他就可以成为法律工作者了,这下真是得不偿失。戈某原在事务所从事接待咨询的工作,并协助律师办理一些案子,但是之前,他从来没有独立办理过案件。他不像律师那样具有调查的权力,不过作为个人,是允许代理民事纠纷的。 马奔根据调查指出,戈某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虚荣心作祟导致误入歧途。一开始,戈某非常想独自接下这起民事纠纷,也觉得工伤赔偿这类法律关系不复杂的小事情,自己肯定能应付自如,于是就夸了海口。事实上,他对问题估计不足,被对方负责人拒绝联系后立马傻眼了,既没有想到通过其他方式去查找资料,也没有按照另一种途径,通过公告让法院立案。戈某当时还打了个小算盘:自己只收了1000元,立案费加上公告费用要超出1000元,虽然打赢官司后,诉讼费和公告费可以要败诉方承担,但现在自己倒贴钱劳心劳力,实在不划算。 且不说戈某自己算的经济糊涂账,从事情发展来看,他最初可能没有想存心欺骗当事人,只是拉不下脸面承认办不成事情,但直至最后弄得不可收拾,一切全是从他撒谎称“法院已受理案件”开始的。随着事情发展,在当事人催促下,他编下法院正在审理、法院已有判决结果、案子要执行等一个个借口,谎言越圆越大。马奔表示,其实这期间戈某有很多机会悬崖勒马,只要在拿出假判决书之前,戈某主动澄清事实,那么任何纠纷都可以解决,不至于触犯刑法。 戈某自首后交代,他当初伪造判决书是为了稳住当事人的情绪,自己心里也直打鼓,已经打算去办理公告,争取立案。“但从他把假判决书给当事人开始,事情已经不可挽回了”,检察官为他感到惋惜。 D 伪造判决书有过前车之鉴 伪造判决书,在无锡是有过前车之鉴的,2006年市内审理过一起伪造法院判决书的案件,而且作案人还是一名具有正式资质的律师。为搪塞当事人,这名律师伪造判决书并自掏腰包,企图了结事情,但同样纸包不住火,最终东窗事发。 2003年10月,打工人员谢某在工地施工时摔伤,后与雇主发生了赔偿纠纷。不久,谢某委托律师陈某为他解决纠纷。陈某接受委托并收取代理费2000元后,对纠纷作了调解,达成赔偿6500元的协议。几个月后,谢某因没拿到赔偿款且对赔偿金额不满,要求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陈某口头答应了,但一直将案子搁置,对于谢某的催促,多次以“案件正在审理”为由搪塞。后来,陈某发现案件诉讼期已过,为应付谢某,便伪造了某区法院、市中级法院的判决书及伤残鉴定书各一份,并告诉谢某案子已胜诉,赔偿款也已执行到。2006年1月,陈某将伪造文书复印件交给谢某,根据“判决”付给谢某6900元,其中自掏腰包 3400元。因为没有要到判决书原件,谢某产生了怀疑,到法院查询发现陈某根本没有帮他打这场官司,于是报了案。法院最后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E 职业“处罚”比法律处罚更厉害 据悉,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通常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而相比法律上的处罚,对于一个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来说,触犯法律更会给职业生涯带来灭顶之灾。从事法律工作本应忠实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维护法律权威,这起案件是一个深刻教训和警示。 检察官表示,受过刑事处罚后,戈某将无法再从事与法律有关的工作,也不能考国家公务员。戈某是学法律出身的,法律知识可以说是他的一种本领,也可以说是他在这个社会生存的主要技能和工具,如果能通过自己踏实的工作和努力顺利成为一名律师,事业前景是非常不错的。但是因为这起案件,戈某等于失去了使用这种本领在社会上立足的资格,今后他只能放弃这个专业从头开始,在其他领域寻找发展,而且一旦有了案底,重新奋斗比原来更困难。 F 委托代理也要防止被忽悠 这起案件还有一对受害人,就是戈某代理的夫妇俩。他们不仅被耽误了时间,赔偿费用不能及时到位,而且受到很大欺骗。 据悉,对于不从事法律工作的市民,要鉴别一张判决书是真是假并不容易,那么在委托他人帮自己维护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如何同时防止被代理人忽悠呢? 有关法律人士提醒,市民要找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办诉讼代理,做过咨询后,如果对方要接下案件,应该先看一下对方的证件,弄清楚对方究竟是律师、法律工作者,还是普通文员。随后签订正规的委托书,相应的,代理费用也有正规的收据。委托代理之后,即使出于信任全权交由代理人处理案件,当事人也不妨从其他方面客观关心事情进展。 据悉,作为当事人,纠纷有没有立案、有没有进入审理,只要不是涉密问题,一般都可以在法院查询到。开庭、判决亲自到庭的,当事人可以直接从法院拿到判决书,一般也不需要代理人代领。而代领的判决书,如果有疑问,也可以向法院咨询。 另外,万一遇到代理人中途说案件审理遇到困难,或者可以减刑、减少赔偿等,需要花钱“疏通”关系的,当事人一定要保持冷静,最好向法院核实情况,避免遭遇法律掮客,多掏了钱还被糊弄。见习律师伪造判决书被起诉 知法犯法自毁职业前程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见习律师伪造判决书被起诉 知法犯法自毁职业前程、见习律师伪造判决书被起诉 知法犯法自毁职业前程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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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longhang.org/post/21416.html发布于:2026-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