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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关于2021年度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区委党校(行政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根据《关于同意组建上海市党校系统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批复》(沪职改字〔2000〕17号),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范围为: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授、副教授。 (二)列为本次评审的对象,必须是在党校(行政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报送单位须出具申报人为党校(行政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非参公身份)的证明。实行缺额申报,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推荐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在《高级职称评定申报表》填写事业单位岗位情况时,应明确本单位是否有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 (三)申报人应符合《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岗位条件等要求。 (四)上一年度未通过评审、在本年度继续要求申报的人员,必须在申报当年取得以下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之一,否则不接受申报: 1.作为主要贡献者获得国家级及省部级科研奖项,须出具个人证书; 2.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等,须提交立项、项目完成及相关证明材料; 3.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专著。 (五)本次评审设学科组,包括哲学、政治学(含科学社会主义)、经济学(含经济管理)、党史党建、行政管理和社会学、法学。 二、任职资历 本次申报职称任职资历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止。 三、考核要求 (一)各党校(行政学院)应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学术诚信记录、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考核。考核要在客观、民主、公正的原则下定性、定量地进行。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结果必须记入教师考绩档案。 (二)党校(行政学院)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必须是政治、业务考核优良者。没有考核材料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 (三)职称评审业务资格条件中关于教学条件的说明,详见《关于上海市党校系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系列)评审业务资格条件的补充规定(二)》(沪委校〔2016〕56号);关于科研条件的说明,详见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关于决策咨询条件的说明,详见相关的决策咨询研究奖励办法。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根据本市《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17〕2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职称评审申报的前置条件。 五、面试答辩 凡晋升高级职称均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的时间与方式另行通知。 六、论著鉴定 (一)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向评委会递交2至3篇代表性论著、科研成果,否则不能申报。 (二)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其报送的代表作,由2名具有副高级职务以上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 (三)申报正高级职称的,其报送的代表作,由3名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 (四)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其报送的代表作均需3名在职同行专家鉴定。 (五)申报人的论著必须由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专家鉴定,本人自行递送专家鉴定的代表作,将不予受理评审。 七、报送论著要求 (一)申报教授报送的论著、教材应是公开发表的,即为具有国内外统一书号、统一刊号;被党委、政府采用的科研成果需附采用单位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申报副教授报送的论著、教材应是公开发表的,即为具有国内外统一书号、统一刊号或内部准印号;被党委、政府采用或被领导批示、传阅的科研成果需附采用单位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科研成果统计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报送的材料须是申报人本人完成或本人参与完成的论著、教材和科研成果。申报人担任主编或主审,必须由出版社证明本人直接承担内容。 (四)权威期刊和核心期刊的认定,2008年12月31日前发表的论文,按原规定范围认定,被列入《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的学术刊物也认定为核心期刊;2009年1月1日后发表的论文,按校(院)《科研突出成果奖励办法》(沪委校〔2008〕104号)文件规定范围认定;2014年1月1日后发表的论文,按校(院)《科研精品成果奖励办法》(沪委校〔2014〕46号)文件规定范围认定;2018年4月24日后发表的论文,按校(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沪委校〔2018〕40号)文件规定范围认定。 八、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的代表作应有一套原件,其余的可送复印件。如有特殊原因,可经查验后取回原件,报送复印件。 (二)报送代表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封底及本人承担的章节(篇)。复印件一律用A4纸张,并装订成册。 (三)个人申报材料经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材料核实单位将材料密封(包括考绩档案等单位应提供的材料)方可送审,报送的代表作可不予密封。 九、评审费用 (一)高级职称评审费每名为500元(其中学科组评议费为200元,高评委评审费300元),面试答辩费每名为100元,论著鉴定费每套200元。 (二)送评审材料的同时,缴纳评审费。 十、时间安排 (一)8月25日至8月31日,申报人到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网站(http://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右中部“下载中心”下载《高级职称评定申报表》、《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制证信息表》,到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sdx.sh.cn/)“队伍建设”页面的“表格下载”栏下载《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表》《教学考核表》《教学情况表》《科研情况表》《送审论著、科研成果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二)9月1日至18日,报送职称评审材料。 十一、材料报送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行政办公楼612室) 联系电话:22880622,64846104(传真) 联系人:孔立娜 E—MAIL:sdx601@163.com 十二、公示 (一)申报职称评审材料前,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申报人在申报时须提供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证明中包括公示时间、公示地点、关于公示的反映情况。 (二)通过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名单将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公示。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 2020年7月28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40号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中级职称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机构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现代设计集团中评委”),由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组织)部(以下简称“中评委办公室”),负责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评审工作。评委会下设7个学科组: 1、建筑设计学科组。包含建筑设计、建筑设计(风景园林)、建筑设计(室内)、建筑设计(声学)、绿色建筑等专业。 2、结构设计学科组。包含结构设计、BIM、幕墙设计等专业。 3、暖通与动力设计学科组。包含空调采暖通风设计、动力设计等专业。 4、电气设计学科组。包含电气设计、电气设计(照明)、电气设计(智能化)等专业。 5、给排水设计学科组。包含给排水设计专业。 6、岩土工程学科组。包含岩土工程、测量工程、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工程监测、工程测绘等专业。 7、建筑技术经济管理学科组。包含建筑技术经济管理、工程咨询、建设管理等专业。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二)申报范围和岗位条件 注册在浦东新区、嘉定区、奉贤区、杨浦区、崇明区单位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等主要专业,原则上在本区申报。其它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本市申报中级职称: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当年度已到达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者,不接受申报。 (三)学历和资历要求 申报人员应符合国家《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学历,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工程师职称: 1、获得博士学位后,经单位考核合格。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两年。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五年(聘任助理工程师满四年)。 4、获得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七年(聘任助理工程师满四年)。 (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是指取得职称资格(或者符合规定的聘任条件)后的聘任时间,按实计算。 1、截止时间 任职资格年限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 2、计算办法 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不含产假、在职脱产进修、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等)需相应扣除。 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攻读全日制学位等情况,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五)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或论著 申报人需至少报送一篇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以后与申报专业密切相关的、由本人独立撰写的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工程技术专业论文(包括学术交流材料、技术报告、技术总结),主送论文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评委会将抽取申报人所提交的主送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测,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要求如下: 1、毕业论文不能作为职称评审论文报送。 2、若报送以外文撰写的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 3、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同时上传论文的WORD版本以及杂志的封面、目录、正文彩色扫描页(以图片格式插入WORD版本内),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申报人员须在材料申报截止日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论文录用证明、报刊及电子论文等不作为申报依据。未发表的论文需上传word版本。 4、技术总结应注意以下要求: (1)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等不作为职称评审技术工作总结报送。 (2)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 (3)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 5、上传文件命名格式:论文全称_作者。 (六)继续教育 1、公需科目继续教育 按照沪人社专〔2017〕256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一般以三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考核。每年为30学时,三年内累计完成90学时(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必修课学时可以抵扣选修课学时)。2021年职称评审之前,需完成公需科目课程学习90个学时(可与近5年内所学课时累计计算学时)。各公需科目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sacee.org.cn)查询《2021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另外,对2017年前记录的公需科目学分,在五年有效期内按1学分对应3学时计算。对通过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未超过五年期限的,可分别折算为3个公需科目学时。 2、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申报人员应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中级职称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网站(www.sacee.org.cn)-培训信息-专业科目培训。 (七)破格申报条件 对于不符合规定资历条件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如申请破格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三年以上,且近三年考核优秀。 2、获得过国家或省部级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贡献者(有个人证书,排名前3位)。 3、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有期刊号)上独立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破格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必须进行答辩。 (八)继续申报条件 对于上一年度评审未能通过的,第二年要求继续申报的人员,必须在申报当年取得以下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之一,否则不予以受理: 1、申报当年在公开发行的相关专业刊物(有书刊号)上发表独立撰写的本专业论文一篇以上。 2、申报当年业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贡献者(有个人证书,排前3位)。 (九)、其他事项 1、对原不具备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被聘为助理工程师后,通过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取得符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规定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其取得学历后的资历不少于一年(含)。 2、对于毕业后就在非公经济单位工作,该单位至今尚未开展过有关职称评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所需学历和资历条件达到评审要求而无初级职称时,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即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大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可以直接申报。 3、已被评聘为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并在工程系列专业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申报转评工程师职称。 4、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本专业职称的条件,因此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为非必需提供的材料。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 例》相关规定,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是专业技术人才学习研究的重要工具,也是技术人员 综合能力素质的体现,因此,申报人可自行提供能反映自身外语和计算机最高水平的材 料(聘任为助理工程师后取得),供专家在评审时参考。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rsj.sh.gov.cn/)-政务公开-职称专家 -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如实注册用户信息、选择专业学科组、填写基本资料。 2、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至系统。 3、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评审工作将以网上上传的材料为准,请慎重提交)。 4、请确认上传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二)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1、网上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后,中评委办公室将统一分配受理号,取得受理号后 方可递交书面材料。对截止申报日17:00未按要求完成提交,或未按中评委办公室要求的修改时限完成修改的申报人,不纳入今年评审受理范围。 2、申报者应如实准备相关材料,并签署个人承诺证明,申报者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予以认真核实并盖章。如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多头申报或者论文有抄袭等现象,将取消申报人当年申报资格,并将申报人和所在单位纳入职称申报失信黑名单。 3、报送的书面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并确保各项材料均真实、有效。其中,证书原件经各评委会真实性审核后当场退还本人。 4、书面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递交中评委办公室。 5、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现需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提前预约,以确定合理的办事时间,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病毒感染风险。 6、所有报送书面材料需按“评审材料目录”进行装订。 四、申报时间、地点和费用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6月5日,逾期未在网上申报者,不得参加当年度评审。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2021年7月1日-7月7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周末不受理)。石门二路258号M楼第5接待室(从大堂中间的楼梯上来左转,右手处第一间)。 (三)评审费用 每位评审对象收取评审费600元(网上支付),评审未通过者,费用不予退还。 五、中评委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62464282。 另外,其他材料请在申报后到“相关表格”中查看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2日 本市新闻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0号)和本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8]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1年度本市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市有公开刊号的报纸、新闻类期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式批准的电台和电视台中从事新闻工作,且取得新闻记者证(须通过当年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本市申报职称: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不予受理(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近两年内严重违反新闻宣传纪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直接责任者,或正在查办中的涉事人员,不受理申报。 2020年度未通过评审者,今年如需申报,须取得以下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之一,并由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否则不予受理:(1)获中国新闻奖二等奖以上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或上海新闻奖一等奖或上海新闻奖特别奖;(2)在重大活动和重要题材报道中取得突出采编业绩;(3)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新闻理论著作。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申报新闻系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申报人近五年工作考核为合格以上。 (二)学历、资历 1.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1)获博士学位,任记者、编辑职称2年以上; (2)获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大学本科毕业,任记者、编辑职称5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任记者、编辑职称7年以上。 2.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 大学专科以上毕业,任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职称5年以上。 3.对不具备规定资历的申报对象 一般不受理申报。少数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业绩突出的新闻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的,在任记者、编辑职称期间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获中国长江韬奋奖(包括原范长江新闻奖、韬奋新闻奖)或上海长江韬奋奖(包括原范长江新闻奖、韬奋新闻奖)或中国新闻奖一等奖一次或上海新闻奖一等奖(或上海新闻奖特别奖)两次。可由本人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出申请,由单位推荐,经审核后,进入评审。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的,在任主任记者和主任编辑职称期间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可以同样方法提出申请。 4.任职资历计算到2021年12月底。 (三)论文 1.总体要求 (1)所提交的论文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习近平新闻思想,坚持正确的导向,鼓励结合实践的理论研究; (2)所提交的论文必须遵守学术规范; (3)凡两人以上联合署名的论文,认定第一作者的申报资格; (4)如发现申报者的论文存在请人代笔、剽窃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若在参评期间发现,则不予评审;若在评审通过后发现,则取消评审结果。 2.基本要求 (1)申报新闻正高级职称者提交2篇论文;申报新闻副高级职称者提交1篇论文; (2)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必须是任现职称以来在公开发行的省市级新闻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并具备论文的基本要素; (3)所提交的论文主题应为新闻传播专业方面的内容,相关工作总结、工作综述等文章,新闻作品集以及其他专业的论文不可作为申报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依据; (4)今年《新闻论文选》的参评作者在截止申报前接到入选通知的可申报,如未能通过论文审定组评审的未发表论文,申报人员未作实质性修改,在非新闻与传播学相关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不受理申报,认定及解释权归高评委。 3.绿色通道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报者,可用任现职称以来发表的代表作替代论文进行申报。 (1)中国长江韬奋奖(包括原范长江新闻奖、韬奋新闻奖)、全国百佳新闻工作者、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上海长江韬奋奖获得者(上述称号获得一个即可);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入选上海领军人才的新闻采编人员。 申报新闻副高职称的,至少提供1篇代表作;申报新闻正高职称的,至少提供2篇代表作。 代表作是指中国新闻奖三等奖以上或上海新闻奖一等奖的获奖作品(如获奖者为集体,须明确个人所担任角色及贡献,并经单位核实)。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 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17]2号)等文件精神,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本专业职称的前置条件,因此,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为非必需提供的材料。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由用人单位完善岗位聘任条件,结合岗位工作需要自主确定。 外语类媒体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新闻系列高级职称应提供英语专业证书(或全国翻译资格水平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或发表、翻译的外文论文论著等证明外语水平的材料,供专家在评审时参考。 (五)转评要求 凡已受聘担任其他相关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因工作需要转入新闻系列,须符合本市新闻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中的政治、学历、资历、论文等条件,并在现新闻专业技术岗位受聘工作1年以上,方可申报转评同一级别的新闻系列高级职称。 (六)诚信的要求 按全市统一要求,申报人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详见《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2021年版)。 (七)岗位缺额申报的要求 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岗位缺额推荐申报。市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时,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核实该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区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时,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实该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 三、评审标准 (一)主任记者、主任编辑应具有丰富的新闻工作经验,能解决采编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工作成绩显著,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两条以上: 1.负责一个部门采访或编辑领导新闻业务三年以上,曾组织经市级新闻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新闻报道活动,或主编的版面在市级新闻评奖中获三等奖以上,成绩突出; 2.在经市级新闻管理部门认可的重大活动或重要题材报道中,采写、撰写或编辑有较大影响的报道、文章; 3.在省市级以上新闻评奖中,新闻采访作品获得二等奖一次以上,或新闻版面获得二等奖一次以上。 (二)高级记者、高级编辑应具有丰富的新闻工作经验,能解决采编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采编业务方面有创新,工作成绩显著,在新闻界有一定影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两条以上: 1.主持或分管一个方面新闻业务领导工作五年以上,多次组织和指导记者参加经市级新闻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采访活动,并出色完成报道任务; 2.主持或分管一个方面的新闻编辑业务工作五年以上,创造性地设计和改革版面或节目,为媒体增强特色、改变面貌作出突出贡献; 3.在经市级新闻管理部门认可的重大活动或重要题材报道中,具有较高的组织、策划、采写或编辑水平,发表多篇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报道或文章; 4.直接组织参与的重大新闻报道(含版面)在省市级以上新闻评奖中,获得二等奖一次以上。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对申报人员的要求 1.申报人员须完整填报各项材料(申报材料目录详见附件1),并请注意:申报副高级职称主要写中级职称任职期间的情况,申报正高级职称主要写副高级职称任职期间的情况。 2.申报人员应如实填报各项材料。对伪造学历、资历、论文等弄虚作假者,不予评审或取消任职资格。业务工作报告应对照评审标准,客观反映本人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3.申报人员在自荐表中填写的奖项应为任现职以来所获的省市级以上专业奖项,并在“担任角色”一栏中注明有关情况,如“独立撰写”、“独立编辑”等,所填情况必须与获奖证书一致;如为集体奖项,须由单位提供证明,表明申报人员在完成获奖作品过程中的作用,不同申报人员如涉及同一奖项,单位提供统一证明。 (二)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要求 1.用人单位应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对申报人的业绩水平和工作绩效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以供专家评审时参考。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核实的责任,对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论文论著、奖项等情况逐一核实并盖章;未经核实的内容在评审时不予考虑。 2.用人单位应对申报材料和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并将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核实盖章后报送评审办。 3.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填写2021年度新闻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对象名册(见附件4),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xwc2015@126.com。 五、申报评审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人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sh.gov.cn)——信息公开——职称专家——“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根据相应评审通知要求,进入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及登录。 2、选择所要申报的高评委、学科组和受理点,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及附件。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3、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2日(截止日期是指申报者完成内容填报,并进行第一次提交的日期,不包括提交后评委会要求后续修改提交的时间。申报者必须在此日期前完成首次网上材料提交,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评审。) (二)受理审核 1、高评委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分配受理号,申报对象凭分配的受理号按规定时间报送书面材料。 2、审核未通过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无需报送书面材料。 六、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地点、联系电话、收费标准 1.报送时间:10月8日——10月16日 报送地点:高安路17号401室; 2.联系电话:64378779 3.收费标准:评审费每人800元。请申报者收到受理号后,将评审费转入以下帐号:单位名称——上海市宣传系统人才交流中心,开户行:建行番禺路支行,帐号:31001567200059000002.转账时请务必注明“姓名+新闻职称评审”。 4.所有申报材料统一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送。 上海市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1年8月10日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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