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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卧龙路556号(一级站)、558号(二级站)、688号(碧桂园)
2、2021年云南红河小升初成绩查询网站入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教管中心,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3〕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全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义务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和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户籍所在地教育管理中心备案,区教委和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二)免试入学原则。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掐尖”招生。 (三)规范公平原则。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程序,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严格执行监督问责,实行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招生办法 (一)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城区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和小学毕业生,划入城区中小学划片招生范围;符合“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条件的学生,在“三对口”学生录取完成后进行招录;符合残疾、军属、烈士等特殊群体及子女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根据相关政策和城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安排入学。 1.“三对口”含义 (1)适龄学生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房产系全产权,即法定监护人持100%房屋产权)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如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视为符合“三对口”。 适龄学生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片区范围内常住的。 适龄学生的父母双亡、其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与法定监护人共同居住,房屋产权属其法定监护人全产权房。 2.“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含义 有户无房:在办理截止时间前户籍已迁入城区,未在城区购房;有房无户:户籍不在城区,在办理截止时间前已办理房屋产权有效证明。 3.“随迁子女”含义 户籍不在城区,未在城区购房,在城区务工居住的随迁人员子女。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按区教委核定招生计划数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三)农村学校招生入学 各镇街教管中心在区教委指导下,按属地管理原则,统筹辖区小学、初中和属地直属初中的招生工作,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就近原则确定招生范围,镇街交叉地带的适龄学生,按历年惯例和方便学生的原则安排入学,保证各中小学生源分布合理。各教管中心须将招生方案报区教委审批后实施。 (四)特殊群体招生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适龄学生实际居住地,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入学就读,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各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经评估后安排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并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办理缓学手续。 3.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在永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按政策安排入学。对台湾同胞子女,按照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四、招生程序 (一)城区小学 1.申报预约。6月5日-6月13日,申请城区公办小学入读的适龄学生监护人,登录渝快办入学“一件事一次办”进行入学申报预约。 2.信息采集。6月15日—19日,申请城区公办小学入读的适龄学生监护人,登录“渝快办”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电脑网页端和手机APP端(以下简称“渝快办”)设置入学“一件事一次办”的统一入口,选择永川区进入报名系统,按“三对口” “有户无房、有房无户” “随迁子女”三个类别接口填报、上传资料信息。录入信息将与区公安局户籍管理系统信息、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管理系统信息进行比对,家长录入信息的真实性会影响适龄学生正常入学。 “三对口”类学生上传适龄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出生证明三类照片;“有户无房”类学生上传适龄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出生证明两类照片,“有房无户”类学生上传适龄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出生证明三类照片;“随迁子女”类上传适龄学生与其监护人户口簿、合法工作证明、居住证明三类照片。无法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学生,其监护人于6月15日—19日带齐上述相关资料到划片学校进行现场信息审核,提供的信息将与区公安局户籍管理系统信息、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管理系统信息进行比对,采集信息的真实性会影响适龄学生正常入学。军属、烈士等特殊群体及子女类学生实行线下信息采集,6月15日—19日,其监护人备齐适龄学生户口簿、实际居住地有效证明、监护人主管行政部门签章的证明材料和入学申请表报区教委一号楼305室审核,经研究后,于7月20日前安排入学,申请表见附件。 3.信息审核。6月20日起,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其监护人,监护人须在收到短信通知后第二日的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招录流程。城区小学的招录按以下流程分批进行。 第一批次: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学生,直接录取到划入的片区学校。 第二批次:符合“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类的适龄学生,在第一批次录取完成后,有空余学位且空余学位能满足学区内以上两类学生需求,则全部予以解决;若空余学位不能完全满足学区内此两类学生的入学需求,首先解决“有户无房”类,其次安排“有房无户”类,安排顺序以迁户、房屋产权办理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若无空余学位,则统筹安排到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第三批次:符合城区随迁子女类的适龄学生,安排到就近空余学位学校入学。 7月10日前,公示初录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期间接受咨询和纠错。7月20日前,学校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线上报名的自行网上打印),8月底启动报名注册工作,具体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城区初中 1.信息采集。4月15日—30日,全区各小学采集“小升初”学生户籍和房屋产权有效证件等信息。 2.信息审核。5月5日—20日,区教委对城区“小升初”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划定招生片区。 3.招生录取。7月10日前,公示城区各初中学校初录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期间接受咨询和纠错。7月20日前,学校向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底报名注册工作,具体时间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区外来永就读初一的学生,7月10日前带上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出生证明等资料原件到区教委一号楼305室进行信息审核,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三)农村中小学 6月20日,各农村中小学根据招生范围,按规定程序,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学生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四)民办学校 6月20日,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学生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落实责任。各校要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和《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早谋划、早启动、早安排。各热点学校要加强在招生对象、招生服务片区划分、招生录取工作流程等群众高度关注政策的宣传引导,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及时依法处置和澄清虚假信息,采取有效辟谣措施,消除不良舆论影响。 (二)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校要高度重视、顾全大局、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做好招生入学相关的安全稳定预案工作,成立应急小组,加强招生研判,做好民意预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各种突发情况,按照预案妥善处理。同时应提前做好校舍、场地、设备和师资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执行计划,严控规模。各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因校施策,合理控制办学规模,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 (四)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各校要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严防辍学失学现象发生,持续巩固控辍保学攻坚成果。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特别是初中学段入学新生,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加强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的学生,全面实施小学、初中双控保学。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学生,学校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各校不得拒收本校招生范围的学生和区教委按规定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 (五)严肃纪律,令行禁止。各校要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学校招生行为,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严格招生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按照程序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擅自跨招生范围招生;不得将学生分为重点、非重点班和举办各种形式的实验班。 (六)强化监督,严格问责。区教委建立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责任督学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范围。各校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及时解决招生中出现的问题,回应群众关切。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和个人予以问责。 各教育管理中心和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结合本辖区、本校实际制定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时统计掌握招生情况。招生完成情况须于7月10日前报告区教委基础教育科。 附件:1.2023年永川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2.2023年永川城区初中招生范围 3.2023年永川区义务教育特殊群体新生入学申请表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年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1.红专小学(含宋锦桥校区) 渝西大道中段单号301-1179、双号426-818,凉亭子,迎宾大道,迎宾支路,临江路75号,内环南路617、619、641、679、681、699、723、725、767、777、789、800号,内环东路,人民大道16(紫园)、111、188、198、588号,人民南路225号,卧龙路556号(一级站)、558号(二级站)、688号(碧桂园),卧龙西路50号(老海棠苑),化工路1-296号,川主沟、望城村。 2.上游小学 昌州路社区,渝西大道中段828、898、906、918、968、1209、1247、1273、1251、1283、1289号,三水巷,西郊巷,北山路,城墙边,铁货街,万金路,下街子,南华路,猴溪桥,乾兴路,同文里,东顺城街,中山大道中段、龙王巷、书院巷、中山大道西段单号1-201、中山大道西段双号2-176。中山大道东段单号381-519、双号442-476,玉屏路双号2-94号。 3.红河小学 汇龙大道409、429、473、469号,人民西路1号(AC世纪城),人民东路16、168、369号,人民西路16号,学府大道333号,红河大道368、777、888、999号,兴龙大道888号,红河南路888、1888号、三星村(九道拐、王家岩)。 4.汇龙小学 渝西大道东段单号1-131、双号2-68,汇龙大道单号1-375(汇龙大道7、9、17号,昌州大道东段6号除外)、双号198-686,卧龙路单号29、61、63、97、121、137、303、373、475、479,双号26、28、48、74、100、128、174、180、186、188、198、220、240、286、288、290、318、368,汇龙大道东一路单号1-23、双号2-170,人民大道单号19、189、199,双号58,人民西一路66,人民北路69、渝西大道中段单号1-273、双号2-398,汇龙大道388号(移动公司家属院)、566号(民政局家属院),棠城路2号,人民东路311、133号,红河中路77、1111号,红河大道18、66、106、116号,人民南路60、62、66、369号,人民大道333号(康桥)、555号(金剑)、669号(水晶城),红河大道1号(泰晤士),昌州大道东段388号,汇龙大道198号(海亮商住楼),红河中路139号(君临棠城),子庄路1号(煤管局),人民北路189号(巨宇江南),双龙村。 5.中山小学 中山大道东段单号1-379、双号2-440,双龙路,油房巷,东岳路,中山路辖区内随迁子女。 6.兴龙湖小学 红河大道319号(重庆文理学院),和顺大道658号(渝西国际)、666号(时间广场)、958号(凤栖阁)、966号(兴龙苑),兴龙大道777号(金科中央公园城),兴龙湖二支路1号(天秀龙湾),兴龙湖东路199号(印象台北),灵龙路899号(香缇时光三期)、900号(凌云阁一期)、999号(凌云阁一期),红河中路177号(荷塘月色)、688号(香缇时光四期),人民大道768号(兴龙湖一号)、888号(香缇时光一期)、968号(香缇时光二期)、1088号(香缇时光五期),北大桥村。 7.凤凰湖小学 凤西路9号(凤凰育才)、兴龙大道896号(蓝光•雍景府)、999号(三湖生态城)、2000号(滟澜湖)、2066号(乐信凤凰郡),凤凰大道1号(凰城华府)、12号(电商产业园)、66号(米兰阳光)、88号(圣托里尼)、778号(凤凰雅苑)、817号(格林童话)、888号(凤凰世纪城),凤凰一路108号(凤凰郦苑)、299号(金科•星宸海)、龙马大道169号(中骏•珑璟台)、世纪金马、万科,昌龙大道999号(韩国城)。 8.神女湖小学 文昌路1号(御景国际)、818号,红河大道北段177、188、190号,汇龙大道双号2-78,汇龙大道7、9、17号,昌州大道东段6号,昌州大道中段(植物园至老高速路收费站桥头),昌州大道东段单号1-799号(水电校住宅楼),瓦子铺村,茶山竹海(原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划出村社灰坝子、莲鱼石、庹家店、麻柳湾),湖山壹号。 9.子庄小学 兴龙大道789号(金科阳光小镇),学府大道399号(学府新居),和顺大道889号(香水湾),和畅大道988号(金科公园王府),棠城壹号苑。 10.实验小学 灵龙路199号(礼悦东方)、699号、飞龙路388号(天悦府),飞龙路333号(置铖荣华府),昌州大道899号(恒大翡翠华庭),民安路479号(凤锦新城),祥龙路1号(置铖御府二期)、58号(文海天街)、33号(凯旋城),瑞龙路9号,和顺大道388、398号(和顺人家),人民大道999号(碧桂园翡翠郡),腾龙路。 11. 红旗小学 中山大道西段单号221-429、双号212-370,玉屏路单号1-81、999,玉屏路双号96-108,萱花路双号2-104、单号1-179,玉屏北路,官井路,昌州大道中段76号、996号。 12. 萱花小学 萱花路双号106-360、单号181-559,胜利路,胜利南路,胜利北路,石油路,石油西路单号1-79、双号2-98,枣园路单号1-265、双号2-250,桂山路单号1-273、双号2-292。 13. 胜利小学 渝西大道中段单号1305-1561、双号980-1198,渝西大道西段单号1-103、双号2-100,大巷子,广场街,玉屏南路,内环南路双号594、单号431号以前路段,渝西大道支路,张家坡巷道1-26号。 14. 永和小学 探花路,探花支路1-53号、2-14号,探花北路,竹溪路,科园北路,石油西路单号81-195号、双号100-188号,枣园路单号267-311号、双号252-434号,渝西大道西段单号105-601号、双号102-458号,外环西路,桂山路单号275-399号、双号294-534号,胜利村,堂皇坝村,丰田村,永青村,原萱花村、粽耙村。 15. 永红小学 箕山路,昌州大道西段,萱花西路,华滨路,萱花路双号362-860、单号561-745,竹海路。 另:昌州大道西段999号(棠麓源)根据家长自愿选择永红小学、永和小学、神女湖小学入学。胜利路辖区内随迁子女自愿选择永和小学、胜利小学、永红小学入学。 16. 海棠小学 科园路,小桥子,新泰路,圣水路,南大街路双号,兴南大街路1、15、67、81、103、115、189号,海棠大道11、22号,兴南路1-280号,海棠大道永兆逸家,原金盆村(现骑龙穴小组、陈家沟小组、黄竹林小组、十三井小组),原常青村(现夏家河坝小组、石板院小组、老井坡小组、马家院小组),原北塔村(猫儿沟小组、癞子山小组、大佛岩小组、石河沟小组),颜家村民小组,海棠大道899号(金麟府)。 17. 南大街小学 泸州街(包括半边街),临江路,火车南路,火车北路,内环南路双号594号、单号431号以后路段。 18. 五洲小学 中山路辖区:星光大道1号(康安尚都)、199号(盛世棠城)、86号(蔷薇国际)、88号(集美天辰)、777号(御景水岸)、789号(万达广场)、998-999号(同心苑AB区),三星路1号(宽天下),化工路411号(卧龙初中)、298号(化研所家属小区)、300号(化工厂家属小区)、495号(氮肥厂家属小区)、599号(丝厂家属小区)、601号(康怡堂·新天地)、929号(清华苑)、808号(泊金湾),人民南路268号(郦晶城),红河中路999号(海棠苑)、6666号(伟豪·创世纪),卧龙路698号(橄榄郡)、828号(水木年华)、830号,汇龙大道688号(天之韵)、718号(集爱医院家属小区)、720号(汇龙花园小区)、888号(悦峰),五洲路1号(临江府)。 南大街辖区:华创大道(南大街街道辖区),原横河、崩山、回龙、中河村,海棠大道888号(凰城御府),兴南路300号(回龙苑)。 19.文昌路红旗小学 文昌路688号(青秀湾)、708号(湖山云麓)、788号(滨湖雅苑)、818号(悦湖壹号院)、888号(汇悦悦府)、898号(协信世外桃源)、919号(文博书香)、999号(文昌里)、1009号(桂语元山),碧桂路8号(碧桂园),永泰路401号(昌州古韵)、800号(梧桐苑),孙家口村。 20. 上游小学小南校区 原小南小学招生范围和中山路、南大街辖区随迁子女。 21.红旗小学大南校区 原大南小学招生范围及南大街辖区随迁子女。 22. 多校划片 昌州大道东段666号(御珑山)、888号(维诗卡)、人民大道568号、666号(金域蓝湾)、人民大道755号(阳光尚城)就读文昌路红旗小学或者兴龙湖小学;昌州大道东段801号(水电学院)就读文昌路红旗小学或者神女湖小学;学府大道388号(奥兰半岛)就读红河小学或者子庄小学;兴龙大道111号(置铖御府一期)就读文昌路红旗小学或者实验小学;中山大道东段单号1-379号、双号2-440号,双龙路,油房巷,东岳路就读中山小学或神女湖小学。人民大道809号(城市铭人)、兴龙大道123号(协信中心)就读兴龙湖小学或者实验小学。 附件2 2023年城区初中招生范围 1.永川中学 宋锦桥校区:泸州街,杨家坡,迎宾大道,迎宾支路,化工路,卧龙路单号481号、双号510号及以后路段,卧龙西路,人民大道(16、111、188、189、198、199、200号),人民南路(电大以后往卧龙凼方向路段225、268、369号),红河中路1111号、6666号、999号,渝西大道中段单号637-1207号、双号510-826号,三江路(昌州市场),半边街(三江小区),火车站南路,火车站北路,临江路,中河村(城区户口),南大街(含川东农贸市场),兴南路,小桥子,南郊路,圣水路,科园路,新泰路。华创大道、内环南路单号431号、双号594号及以后路段,内环东路,海棠大道777号、888号、899号,人民东路369号、168号、16号(五米阳光、红河枫景、华创),汇龙大道单号409号、双号688号及以后路段,人民西路1号、16号(AC世纪城、华创),星光大道1号、3号,凉亭子,川主沟。 文昌校区:红河大道单号319号、双号368号及以后路段,学府大道,兴龙大道777号、789号、888号,红河南路,三星路,星光大道(1、3号除外),和顺大道889号(嘉禾香水湾),和畅大道988号(金科公园王府),五洲路,黄角东路,碧翠路,永泰路,文昌路888号(汇悦悦府)、898号(世外桃源)、919号(文博书香)、999号(文昌里)、1009号(桂语元山)。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2.萱花中学 萱花路,青城路,探花路,探花北路,海棠大道11号、22号,科园北路,内环南路单号1-111号、双号2-160号,胜利路(含原文曲路),胜利北路,胜利南路,萱花新村,三圣街,水池坡,桂山路,枣园西路,枣园路,石油路,石油西路,外环西路,渝西大道西段,外环东路,箕山路,棕耙居委会,萱花西路,昌州大道西段,华滨路,光彩路,金鑫路,中山大道西段(西外老街)单号221号、双号212号及以后路段,玉屏路(58号除外)、广场街。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3.北山中学 北山路,英家巷(含昌州小区),同文里,书院巷,龙王巷,中山大道西段(西外老街)单号1-219号、双号2-210号,西郊巷,玉屏北路,官井路,韭菜园,枣子园,大巷子,中山大道东段(原东外街),中山大道中段(原中山路、民生路),万金路,东顺城街,乾兴路(昌州路、大兴街),城墙边(木货街),铁货街,下街子(文明路),猴溪桥,发安商场,南华路,渝西大道中段2-508号、1-635号、单号1209双号828号及以后路段,卧龙路1-479号、2-508号,内环南路单号113-429号、双号162-592号,玉南路,玉屏路58号,三水巷,渝西大道支路,昌州大道中段,望城北路。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4.文理附中 双龙路,东岳路,渝西大道东段,环城北路,汇龙大道单号1-407号、双号2-686号,红河大道单号1-317号、双号2-366号,昌州大道东段单号1-801号、双号2-888号,人民大道19号、58号、111号、333号、555号、669号、699号、755号、568号、666号,红河苑,文昌路1号(御景国际)、66号(湖山壹号)、88号、788号、818号(悦湖壹号院),子庄路,红河中路(荷塘月色177号、君临棠城139号、青年根据地77号),人民北路,人民南路60-66号(长城大厦、竹映三清),人民西一路,汇龙东一路,汇龙大道东一路,人民东路311号(新华书苑)、133号,文昌路688号(青秀湾)。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5.兴龙湖中学 兴龙大道111、123(协信中心),昌州大道东段双号890号、单号801号以后路段,和顺大道389号(和顺人家)、388号、966号(兴龙苑)、958号(凤栖阁),兴龙湖一支路,兴龙湖二支路,人民大道双号668号、单号757号及以后路段,红河中路688号,神龙路366号(棠城壹号院),祥龙路,灵龙路,民安路,飞龙路,瑞龙路,腾龙路。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及“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文理附中招生范围内“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永中文昌校区招生范围内“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其中以下路段号除外:红河大道777号、999号,和畅大道988号,兴龙大道888号,红河南路888号、1888号,五洲路,星光大道(1、3号除外),三星路。 6.凤凰湖中学 凤凰大道,凤凰一路,凤栖路,花果路,兴龙大道单号999号、双号896号及以后路段,龙马大道,永津大道,昌龙大道999号(爱情·十里天境)。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及“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永中宋锦桥校区招生范围内汇龙大道单号409号、双号688号及以后路段,人民东路16号、168号、369号,人民西路1号、16号,永中文昌校区招生范围内红河大道777号、999号,和畅大道988号,兴龙大道888号,红河南路888号、1888号,五洲路,星光大道(1、3号除外),三星路“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 7.卧龙初中 永中宋锦桥校区招生范围内中山路辖区“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其中以下路段号除外:汇龙大道单号409、双号688号及以后路段,人民东路16号、168号、369号,人民西路1号、16号;南大街辖区(华创大道,兴南路300号,海棠大道777号、888号、889号,内环南路单号431号、双号594号及以后路段)“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北山中学招生范围内“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萱花中学招生范围内萱花路、箕山路、西外老街、玉屏路、广场街、胜利路单号1-131号双号2-108号路段“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 8.永川九中 永中宋锦桥校区招生范围内南大街辖区“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其中以下路段号除外:华创大道,兴南路300号,海棠大道777号、888号、889号,内环南路单号431号、双号594号及以后路段;萱花中学招生范围内“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其中以下路段号除外:萱花路、箕山路、西外老街、玉屏路、广场街、胜利路单号1-131号双号2-108号路段;城区随迁子女。 附件3 2023年永川区义务教育特殊群体新生 入学申请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申请特殊群体及子女类别包含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在永工作的外籍专家类; 2.6月15-19日,特殊群体类将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上交至教委基础教育科305室。 【导语】©无忧考网小升初频道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了解到,2021云南红河小升初结束后,为方便云南红河考生能及时查询到2021年小升初成绩,小编特别整理了云南红河小升初成绩查询网站入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考生可在成绩公布时可直接点击下面链接进入查询页面进行查分。 云南红河小升初考试成绩出来后一般由学校统一负责通知,学生及学生家长也可以给班主任或学校有关部门打电话进行咨询。此外,若学校有建立网站,考生可以直接登录云南红河小升初考试学校查询成绩。考生也可以通过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http://www.hh.gov.cn/)查询成绩。 2021年云南红河小升初成绩查询网站入口网站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请广大考生认准官方网站。考生可在成绩公布时直接登录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http://www.hh.gov.cn/)根据网页提示输入证件号码、验证码等相关信息后点击查询即可获取成绩信息。 温馨提示:查分请认准指定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网址,谨防各类涉及查分、录取的诈骗手段。诈骗分子会通过短信发送的虚假查分网址,让考生输入姓名、考号、手机号、银行账号等信息后,要求家长、考生以支付“查询费”为由索要钱款。 2021年云南红河小升初成绩查询网站入口 赤水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根据《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遵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做好全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义务教育法》为主要依据,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推进城乡义务教优质均衡发展,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推进依法治教,有效缓解“择校热”“大班额”,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 各学校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实现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等方式选拔学生和擅自附加任何条件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要以户籍为根据,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无条件接收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严禁招收择校生。 (二)同步阳光招生 坚持公办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和阳光入学制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选择生源。实行阳光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落实教育优待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优抚对象入学,统筹做好教育资源配置,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城乡均衡发展 各学校要积极开展义务教育“教共体”试点、校长和教师轮岗交流、品质学校建设和城区小学教师同配等措施,扩大优质教育的覆盖面,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差距,有效缓解择校热和大校额,探索推进“同城化”办学,支持复兴、大同和旺隆镇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城区招生。坚持普通高中招生对义务教育入学的引导作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照60%的比例向各初中学校分配录取名额,初中毕业升学严格落实配额生政策。 三、主要任务 (一)确定入学年龄 根据《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县域内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消除大班额和大校额的实际,充分考虑当前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学位现状,2022年开始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全面放宽至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划定招生范围 各校要用好辖区内公安户籍人口数,掌握本行政区域户籍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在充分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服务半径、学校规模、上下学交通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城区“三办”(市中办、文华办、金华办)学校招生范围见附件2和赤水市城区小学招生范围示意见附件3。 (三)规范招生行为 1.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在教体局规定的范围内,继续坚持“免试”的原则招收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取消预防接种证明作为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所有小学招收不足六周岁儿童。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实(试)验班、快慢班等,对招收新生要采用电脑随机分班,均衡配置教师,并将分班结果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3.在学年结束后秋季开学前,组织招生入学工作,根据省教育厅规定的周历表来制定出一学年周历表,明确招生摸底、报名时间,多渠道及时发布招生入学公告。 4.各校要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组织小学新生入学和“小升初”工作,引导学生合理流动。在秋季开学后1周内,各校要对小学新生入学和“小升初”入学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及时了解辖区内的情况,并将未及时到校的学生去向及相关情况书面报属学生户籍地政府和市教体局业务股,以确保小升初100%整班移交。 5.各校要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入学招生班额,不得产生新的大班额。2022年招收的一年级新生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5人以内,七年级新生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 (四)关爱特殊群体 1.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2.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居住地、各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方便入学”的工作原则,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3.妥善解决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问题,采取到特殊教育学校学习、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残疾适龄儿童少年100%接受义务教育,杜绝适龄儿童少年因残辍学失学。 4.精准落实建档立卡脱贫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入学保障,入学报名前,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深入属地安置点和扶贫精准摸排易地扶贫搬迁随迁子女和建档立卡脱贫户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迁出地学校与迁入地学校要做好对接,避免因贫、搬迁辍学失学。 (五)落实入学优待政策 各学校要按照《关于做好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成员子女入学入园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黔教(委)发〔2020〕13号)《遵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试行)》(政联〔2013〕1号)《中共遵义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机制改革实施“名城聚人才工程”的若干意见》(遵党发〔2017〕6号)和《中共遵义市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党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烈士子女、支援湖北医疗队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民警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人才绿卡(A卡类)和其他各类符合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六)抓实控辍保学责任 各学校要建立失学辍学儿童工作台账,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报名前1个月,学校要在属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对接入学学生数据台账、发放入学通知书,开学后一周内将公安户籍人口台账与报名入学的在校生花名册进行比对,将未在辖区内入学的适龄儿童花名册报属地人民政府和村组社区,核查其入学情况,对在区域外已入学的要索取就读印证材料留存备检。因身体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要向属地政府和市教育体育局提交延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得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严禁以入寺入庙、“国学班”“私塾”“读经班”、居家学习和不具备义务教育办学许可的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代替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四、招生安排 (一)乡镇中小学 1.小学:凡年满6周岁,具有本乡镇户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乡镇学校登记、预报名。中心校对申报入学儿童的材料统一进行初审,通过后学校将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签发《小学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就读。 2.初中:乡镇小学毕业生严格执行对口交接“整班移交”制度,直升本乡镇初中。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本乡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人数签发《初中入学通知书》,小学毕业生持《初中入学通知书》《小学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本乡镇初级中学登记、报名入学。 (二)城区“三办”学校 A.小学 1.第一类:“三办”常住户籍 (1)入学条件:赤水一小、赤水二小、赤水三小、育才学校、文华学校招生范围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具有赤水市“三办”常住户籍。 (2)入学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附件2和附件3划定的招生范围,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端口进行线上预登记。提供户口簿进行线上预登记和学校线下资料审核。各学校对申报入学儿童的材料统一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由各学校进行公示,秋季学期开学时报名入学即可。 2.第二类:政策性安置 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适龄儿童(易地扶贫搬迁、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引进、烈士英模、援鄂医护人员、人才绿卡等其他享受入学优待政策对象的子女)。 (1)入学条件:持入学优待政策文件原件、监护人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印证材料到市教体局业务股审核,易地扶贫搬迁随迁子女持搬迁安置卡原件到市教体局业务股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教体局出具入学安置通知书。 (2)入学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端口进行线上预登记。携带户口簿、教体局出具的入学安置通知书和入学优待相关印证材料到学校线下进行审核,秋季学期开学时报名入学即可,就读学校函告入学学生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和中心小学。 3.第三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入学条件:随监护人长期居住城区“三办”的适龄儿童(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法定监护人在赤水市城区“三办”务工,且有稳定工作、稳定收入、稳定居住地,随监护人居住。 (2)入学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主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不能出具居住证的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务工单位证明、工资发放证明(或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三办”小学进行资料审查,填写入学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端口进行线上预登记,预登记数大于剩余学位时进行电脑派位安置,未获取派位的由市教体局统筹其他有空余学位学校予以安置入学,秋季学期开学后就读学校将其就读情况函告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和中心校。 4.第四类:城区“三办”购房未迁户籍儿童 (1)入学条件:年龄符合招生学校条件(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随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房且共同居住,监护人能正常履行监管能力。 (2)入学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携带户口簿原件、房产证(网签购房合同)、半年以上的水电气(三选一)缴费票据、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三办”小学进行资料审查,填写入学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端口进行线上预登记,预登记数大于剩余学位时进行电脑派位安置,未获取派位的由市教体局统筹其他有空余学位学校予以安置入学,秋季学期开学后就读学校将其就读情况函告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和中心校。 5.分批招生安置 第一批次:第1-2类为第一批次招生入学,安置率为100%。 第二批次:第3-4类根据第一批次安置后剩余学位,根据线上预登记名情况进行电脑派位安置,未获取派位的由市教体局统筹其他有空余学位学校予以安置入学,亦可回户籍地学校就近入学。未尽事宜,由市教体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明确。 B.初中 1.第一类:“三办”常住户籍 (1)入学条件:小学毕业且拥有赤水市“三办”(市中街道、文华街道、金华街道)户籍。 (2)入学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附件2划定的招生范围,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端口进行线上预登记。提供户口簿进行线上预登记和学校线下资料审核。各学校对申报入学儿童的材料统一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由各学校进行公示,秋季学期开学时报名入学即可。 2.第二类:政策性安置 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适龄儿童(易地扶贫搬迁、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引进、烈士英模、援鄂医护人员、人才绿卡等其他享受入学优待政策对象的子女)。 (1)入学条件:持入学优待政策文件原件、监护人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印证材料到市教体局业务股审核,易地扶贫搬迁随迁子女持搬迁安置卡原件到市教体局业务股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教体局出具入学安置通知书。 (2)入学报名:符合条件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端口进行线上预登记。携带户口簿、教体局出具的入学安置通知书和入学优待相关印证材料到学校线下进行审核,秋季学期开学时报名入学即可,秋季学期开学后,就读学校将其就读情况函告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和小学毕业学校。 3.第三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入学条件: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在赤水市城区“三办”务工,且有稳定工作、稳定收入、稳定居住地,随监护人居住。 (2)入学报名:符合条件的儿童家长主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不能出具居住证的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务工单位证明、工资发放证明(或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三办”初中学校进行资料审查,填写入学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端口进行线上预登记,预登记数大于剩余学位时进行电脑派位安置,未获取派位的由市教体局统筹其他有空余学位学校予以安置入学,秋季学期开学后就读学校将其就读情况函告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和小学毕业学校。 4.第四类:城区“三办”购房未迁户籍儿童 (1)入学条件:入学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房共同居住,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能正常履行监管能力。 (2)入学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携带户口簿原件、房产证(网签购房合同)、半年以上的水电气(三选一)缴费票据、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三办”初中学校进行资料审查,填写入学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端口进行线上预登记,预登记数大于剩余学位时进行电脑派位安置,未获取派位的由市教体局统筹其他有空余学位学校予以安置入学,秋季学期开学后就读学校将其就读情况函告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和小学毕业学校。 5.分批招生安置 第一批次:第1-2类为第一批次招生入学,安置率为100%。 第二批次:第3-4类根据第一批次安置后剩余学位,根据线上预登记名情况进行电脑派位安置,未获取派位的由市教体局统筹其他有空余学位学校予以安置入学,亦可回户籍地学校就近入学。未尽事宜,由市教体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明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中小学招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各方普遍关注的热点工作,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保证每一个学生都能按时入学;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各校招生简章(公告)向社会发布前在市教育体育局审批备案,各学校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二)严格政策,阳光招生。根据各级教育部门要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让家长及时了解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公开招生咨询电话,认真、及时、热心解答学生及家长的咨询。招生学校要加大对报名材料进行认证审查的力度,采取到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家访认定等方式,确定录取资质,杜绝择校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划片范围,除实施“同城化”办学的复兴、大同和旺隆镇可面向城区招生外,其余学校一律不得跨区域招生。严禁提前招生,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发布虚假招生信息,杜绝贿招和“掐尖”行为。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有空余学位学校在不产生大班额的前提下接收转学生,但严禁发生笔试、面试、面谈和考察等行为。 (三)严肃纪律,严格程序。各学校要明确招生服务范围。户口簿、居住证是证明服务范围的主要依据,要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确保具备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100%入学。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赤府教督发〔2022〕7号)要求,严格范办学行为,严禁乱收费,严禁“买卖学位”,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扰乱义务教育招生秩序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及时予以纠正。2022年市教体局将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各学校年度考核。 六、监督举报电话 入学咨询:0851-22820290;举报电话:0851-22882052。 附件:1.赤水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2.赤水市义务教育招生范围划片方案 3.赤水市城区小学招生范围示意图 附件1 赤水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 勇 市教育工委副书记、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国维 市教育工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罗晓艺 党组成员、副局长 谭立维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方涛 党组成员、体育中心主任 冯华强 党组成员 张 娟 教育督学 胡 丽 教育督学 刘 霞 市科技服务中心主任 王真仁 科级干部 成 员:张显红 党建办负责人 邱 丽 办公室负责人 周 炜 人事教育股负责人 明祖友 财务审计股负责人 周 礼 教育业务股负责人 何 梅 督导办负责人 葛云锋 政策法规安全股负责人 余 吉 教研室主任 苟 浩 创宣办负责人 王 飞 招生办主任 陈远标 资助办主任 高洪配 青少年活动中心负责人 陈 强 体育股负责人 各初中、小学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体局教育业务股,谭立维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周礼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附件2 赤水市义务教育招生范围划片方案 一、城区“三办一镇”小学招生范围 概述:以主要交通要道肯地理标志为分界线。严家河为三小和文华学校分界线;延安路、人民西路(赤水大桥--红军大道红绿灯)为一小、二小分线;红军大道、红渡路(玫瑰天街)为二小和三小分界点;人民西路(红军大道红绿灯--老客运站)人民东路(转盘烟草公司--五洲国际)为一小和三小分界点;赤金大道、竹乡路(高速路下站红绿灯--赤水河)为育才学校和一小分界线;锦绣路(市委党校--气矿--石油酒店)为育才学校和三小分界线。详情见赤水市城区小学招生范围示意图(附件3)。 (一)文华学校 1.南郊路:因特拉根小区、财神沱组自建房安置点、滨江综合楼、凯晟国际小区、缇香湖小区、永乐园安置点。 2.文华大道:龙庭绿洲小区(红旗组)、华融公馆小区、嘉豪春天小区、科洋国际小区、印象国际小区、化腾园小区、望城社区丰收组;双龙社区大南拗组、寨子山组、石岗榜组、牛栏岩组、治山组、良家田组、大桥组、新房子组、芭蕉沟组、棋盘田组、四丰坝组、蔡家林组、黄角树组、前进组。 3.桫椤路:磊阳望城小区、杨家湾小区(安源小区)、保养场安置点、桫椤苑农机宿舍楼; 4.丹霞大道:国宾壹号小区、国宾贰号、黔北明珠文化城、文化城安置点小区。 5.万连西路(同盛方向):江南华府小区、福裕园小区。 6.万连东路(水泥厂方向):建设社区。 (二)严家小学 严家社区(全部村民组) (三)赤水二小 1.东正街:赤水河航道管理局赤水航道段(东正街271号)、晏伙儿辣壳面(东正街255号)、芽菜面馆(东正街247号)、红人馆(东正街243号)、时尚布艺(东正街233号)、老车站红梅发廊(东正街223号); 2.延安路:老车站志和渔具店(延安路235号)、168羊肉店(延安路193号)、老邮局门市(延安路175号)、林业局(延安路131号)、半天云小区(延安路115号)、二娃超市(延安路99号)、工商银行(延安路73号)、赛维干洗店(延安路53号)、香樟林酒店(延安路47号老武装部)、早餐店(延安路61号)、袁氏家电、新华书店(人民西路346号)、赤水大桥头原经贸局(人民西路398号); 3.人民西路:赤水大桥新世界生活超市(人民西路493号)、荷花池信用社(人民西路409号)、福乐多超市(人民西路369号)、香樟林小区(人民西路333号)、老北京布鞋(人民西路293号)、赤水大酒店(人民西路275号)、原市场监管局(人民西路257号)、广电网络公司(人民西路171号)、名城大酒店;赤水大桥头原经贸局(人民西路398号)、新华书店(人民西路346号)。 4.红军大道北路:名城大酒店(红军大道北路413号)、美加乐超市(红军大道北路377号)、习酒专卖店(红军大道北路363号)、巨丰电器(红军大道北路355号)、逸景苑(红军大道北路349号)、四平山入口(红军大道北路313号)、中医院(红军大道北路281号)、贵州银行(红军大道北路241号)、君豪城市花园(红渡路入口)。 5.红渡路:玫瑰天街商业大厦B区(红渡路2号)、尚学教育(红渡路54号)、亿龙母婴生活馆(红渡路74号)、赤湘溢黑豆花(红渡路80号)、江源小区门(红渡路134号)、滨江壹号(红渡路228号)、发改局门市(红渡路242号)。 6.红河路:农业银行(红河路1号,巨丰电器旁边)、新兴超市(红河路135号)、江景二号(红河路251号)、金牛店孕婴(红河路289号,头桥小区河边门市);泸州老窖专卖店(红河路2号)、文博书店(红河路56号)、江景一号(红河路278号); 7.江源路:含江源小区、四坪山小区等; 8.荷塘路:含荷塘晓月、新雨大厦等; 9.石桥路:青青佳苑、赤水大酒店、枫华小区等; 10.太平新街(尚家湾至五星路):太平街(太平大厦)、西后街(永安桥)、西正街、尚家湾1、2、3、4巷、市府路(嘉豪国际)、人民街(北门口、汉斯、金威杰座、步行街)、北后街、北正街、南正街、东后街(向阳路); 11.三十里河滨大道:河岸酒店(三十里河滨大道中路918号原航道宾)、茅草铺(三十里河滨大道中路800号)、市政府小广场哈乐餐厅(三十里河滨大道中路694号)、赤水大桥头富康大厦(三十里河滨大道中路524号)、赤水一中(三十里河滨大道中路468号)、鑫利小区(三十里河滨大道中路330号)、发改局(三十里河滨大道中路292号)。 (四)赤水一小 1.河滨东路:石沓沓广场、盐业公司、通达路桥有限公司(电梯楼)、大队长火锅(老船厂) 、加气站、新交通局、华仁骨科医院。 2.成功大道:寰宇江山小区、卫健局、国投大厦、新移动公司、中央国际。 3.人民西路:金赤世家B区、时代中心(老殡仪馆)、奥特斯广场、黔北商场、烟草公司、信用联社、兴源市场、迅捷通讯、赤霞宾馆、新悦商务宾馆(人民西路276号) 4.延安路:香樟林广场、图书馆、老公安局(武警中队)、香樟鸣苑、浩海电脑商城(延安路48号)、秋香花坊(延安路82号)、宇智联想电脑、鑫荣财务管理公司、不凡初心生活馆、教育局、水星家纺-、宠物一族。 5.东正街:石沓沓古城、老车站豆花馆、东门坡安置房(电梯楼)、学苑街、绿景苑。 6.公园路:赤霞宾馆、(原综合执法局)、特巡警大队、市总工会、市医院。 7.锦绣路:渝江乌鱼、佳佳家园、锦绣宾馆、交警队、盛世华庭、基督教堂、电力公司、市中派出所、锦绣小区、国投大厦。 8.人民北路:信用联社、烟草公司、国税局、体育馆。 9.康佳路:云峰苑小区、兴源小区、人民银行、建设银行。 10.荔园路:荔枝园、老档案局。 11.之江路:临江小区、航道小区、兴隆小区、山水丽城。 (五)赤水三小 1.赤金大道:脱硫厂生活区、气矿小区、凉水井安置点、黔北明珠小区、腾龙国际小区; 2.赤水大道:大坳安置小区、五洲国际商贸城、大坳组;瀑都大道:高滩组; 3.人民东路:天台丽都小区、丹霞金邸小区、洋海岔安置小区,林业车队安置房; 4.金斛路:洋海岔联结房、丹城御景小区、金赤世家、日盛启典小区、凤凰山小区、廉租房小区、幸福里小区、三条良易地搬迁安置点、蚕桑局组、三条良组、三条良自建区、三条良公租房、砖厂廉租房小区; 5.人民南路:气象局、住建局、观景名都、泰和园路、粮迁楼、粮食车库、水王集资楼、文华电站前后楼、大修厂新旧楼、山水花园、付家自建房、农民街、岭南小区、文华办大院、文华商住楼小区及沿街门市、公路养护段小区、黄从能自建房、信用社宿舍、省农司宿舍、原计生局大院、公路养护段小区、翠湖小区、邮政电信散居区、水电小区、绿洲缘小区、金汇小区、瀑都小区; 6.三十里河滨大道(中段):竹海苑小区、原交通局、客运站、御水蓝天小区、寰宇世家、枣子湾安置点、检察院、司法局、档案局、鱼塘坡安置小区、云峰宾馆、石榴园小区、碧海蓝天小区、甲子口安置房小区、星河丽湾小区; 7.红军大道:鸿秦酒楼楼栋、墨香叠翠小区、金地雅苑小区、黔景新都小区、恒瑶观山水小区、红军大道金水湾、富城花园小区、央座、红星小区、四季城小区、百吉苑小区、城郊2栋木村加工厂、石柱山右、协和医院通道、客运站宿舍中山医院楼栋。 8.红渡路(玫瑰天街):红军烈士陵园附近、玫瑰天街商业中心A区、枣子湾安置房、恒大雅园、碳黑厂小区。 (六)育才学校 1.原赤天化、华一生活区(厂区); 2.河滨东路:靠河边经金华派出所、华一安置房、碧桂园(竹乡路交会处); 3.赤水(瀑都)大道:赤天化医院往高速路高架桥方向、右边包含一些自建房、安置房、直至竹乡路口止。左边一线,沿仙草山庄、安置房、桂源酒店、安置房、直至石油酒店下边红绿灯; 4.锦绣路(原赤桐线): 石油酒店下行红绿灯铁匠炉方向(天台老路),至扇子田(高速路高架桥)左侧,锦绣路靠凯粤一品一侧。沿路途经居民自建房、赤水市委党校、变电站、管道队、扇子田、老砖厂等; 5.万鲢路:垃圾处理厂为分界,鲢鱼溪方向,与四川分界区域; 6.竹乡路:碧桂园一侧。 (七)天台学校 天台学校及村级小学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由中心校牵头划定招生范围。 二、城区“三办一镇”初中招生范围 (一)文华学校:文华街道双龙社区,文华街道建设社区,文华街道望城社区桫博支路靠教育园区一侧区域,文华学校与赤水四中共同招收两河口学校小学毕业生,空余学位与文化中学联合差额摇号安置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和城区三办购房居住户籍未迁入的适龄儿童。 (二)天台学校:优先安置天苑新城易地扶贫安置点小学应届毕业生,天台镇全部区域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文化中学:市中街道全部区域,文华街道严家社区、红岭社区、丹霞社区、望城社区桫博支路靠城区一侧区域。另外差额摇号安置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和城区三办购房居住户籍未迁入的适龄儿童。 (四)育才学校:金华街道全部区域,与文化中学联合差额摇号安置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和城区三办购房居住户籍未迁入的适龄儿童。 三、“三办一镇”外其他乡镇的招生范围 解决本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少年。 备注:此方案中未详尽的以实地核查为准。赤水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赤水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赤水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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