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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重庆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gov.cn)、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http://jga.cq.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重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555号,邮编:401147,电话:023-6396028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3年,市公安局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和范围,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为公安工作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公安工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发挥积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一)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推动重要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2013年,积极推动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等群众关心的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及时对外公开我局201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最新市级公安行政审批项目库。切实执行《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有序、及时准确、便民利民的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执法信息。 (二)立足便民利民,着力增强公安行政管理工作透明度。集中推出12条25项便民利民举措,及时在政府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具体工作举措和涉及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管理及公安法制工作的政策解答,以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接受监督。继续完善网站“网上办事”栏目建设,做好“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网上车辆管理所”、“重庆公安出入境网上服务大厅”、“重庆消防网办事大厅”、“重庆市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重庆市公安局互联网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五个网上办事平台的管理维护,及时为群众提供服务咨询和业务办理。继续推进做客《阳光重庆》栏目直播间活动,认真做好涉及公安政策和工作措施的解答,虚心接受群众咨询、建议和投诉。 (三)加强载体建设,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效能。为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通过采取媒体通气会、集中采访等多种形式和应用政府网站、公安微博等多种载体,及时对外发布公安工作重要信息。2013年,市公安局先后对外公开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打击食品犯罪集中宣传活动、摧毁川渝地下贩毒通道、“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等系列大要案件和重要警务专项工作信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媒体和公众的肯定。全年在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发布重要决策部署、专项行动、重特大案(事)件和便民利民措施等信息185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46条。其中,通过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信息357条,在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发布信息478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全年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工作动态信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警情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等多方面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一是在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各类公安政府信息;二是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全年共发布新闻通稿260余篇,组织媒体记者集中采访122批次;三是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公安工作重点,通过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在线咨询”栏目解答公众疑问,全年共解答各类咨询2937条。同时,组织相关业务警种和基层公安机关参与做客《阳光重庆》栏目直播间活动,加强与网民“零距离”沟通交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公安局始终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公正、公平、及时、便民地处理公众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积极拓展申请受理渠道,通过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在线申请平台、传真、信函等方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自办、转办的工作流程,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注重时效,依法办理。全年共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市公安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4件,按期回复84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市公安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公安部驳回行政复议申请2件、市政府维持原答复意见1件。全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市公安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费用。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3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还存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等问题。2014年,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站建设。着力强化网站安全运行机制,提高网站安全性和稳定性,优化网站栏目功能设置,突出网站各项对外服务功能,打造好为民服务网上平台。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要及时、主动公开,并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通过开展培训、分析通报等方式,加强对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与指导,全面提升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12年2月21日 引 言 2011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由重庆市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我局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cqga.gov.cn)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重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63960286。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重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要求,2011年市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公开电话(966555)、阳光政法查询系统、网上“在线咨询”、“依申请公开平台”、广播、电视等多种途径,主动为市民提供多渠道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2011年,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依法有序开展。 (一)加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市局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保障公民知情权、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按照市局推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责任追究办法、保密审查办法、实施细则、申请处理工作规范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要求,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强化政务信息报送。注重加强和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领导关注、老百姓关心的信息热点,掌握报送重点,多措并举,着力提高信息采编质量,在确保报送数量的同时,努力提升采用率。今年以来,市局向市委、市政府上报各类信息384条,共采用268条,采用率达70%,同比去年上升近30%。 (四)加强政务网站建设。市局公众信息网集在线咨询、办事指南、信息查询、表格下载、网上办事等功能于一体,按照警种职能分门别类,坚持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分类合理、简明清晰的原则,科学设置网站栏目,共开辟“新闻发布”、“警方资讯”、“公告公示”等栏目70个,最高日访问量达20000余人次。并根据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增设临时性栏目,方便网民和促进警局对外宣传工作。其中《在线咨询》栏目,共解答网民对重庆公安工作的各类咨询15000余条,月均解答370余条。在第一时间将重庆警局需要对外发布的信息予以挂网发布,有力推动公安业务和网上办事服务有机融合,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现代化、正规化,提高了重庆警局政务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市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工作动态信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警情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等方面信息。 (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服务公众的信息公开主渠道。内容主要侧重于:一是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灾害事故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二是公安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及其相关工作职能情况,主动公开各分县局基本情况和派出所值班电话及办公地址;三是市民关注程度高的警务人员招考、录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四是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及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措施等;五是相关法律法规、执法规范性文件。 (二)积极推动阳光政法查询系统。阳光警务查询监督系统升级拓展为阳光政法查询监督系统后,成功将法院审判管理系统、检察院案件办理管理系统和司法局法律援助系统整合纳入,实现公、检、法、司4个部门15个业务系统在阳光政法系统后台和终端机上的一体化运行,在政法各部门间搭建起高度集成的信息共享平台。同时,以阳光警务查询监督系统原有公安机关69类公开信息为基础,成功实现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调解条例”等7类公开信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院人员违纪违法投诉”等19类公开信息和市司法局“监狱狱务公开”等15类公开信息,一次性融入,使阳光政法系统公开信息达到110项,为公众提供了密切联系民生、覆盖范围宽广、数据鲜活量大的信息服务。2011年,全市5083台阳光政法系统终端机群众累计使用量达2006.51万次,其中通过终端机报警2.79万次,案件查询370.39万次,办事查询167.13万次,警情提示查询300.46万次,警事指南查询1145.54万次,投诉1.27万次(有效投诉646次),工作评价3.3万次;根据系统反馈信息,群众评价满意度达97.78%。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力保障,群众对政法机关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定期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作为重要的治安行政管理和服务部门,市局将目录更新、公开年报作为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去年2月按时向社会公布了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及时反映了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同时,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将市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入市政府平台,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2011年以来,市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发布目录290条,内容主要涉及工作动态类信息,以及便民提示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局始终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公正、公平、及时、便民的处理公众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拓展申请受理渠道,通过市局公众信息网在线申请平台、传真(023-63960286)、信函等方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自办、转办的工作流程,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注重时效,依法办理。2011年,市局共受理申请134件,回复134件,其中同意公开2件、不予公开2件、信息不存在1件、非本机关掌握1件、无效申请41件、业务咨询83件、重复咨询4件。未发生一起逾期答复事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1年,市局“公开电话共受理群众咨询、举报、求助等各类电话余1.4万余起,直接答复1.3万余起,转办余1200余起,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受理公众咨询1100余起,受理人员均对各类电话进行有效的解答,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市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件。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1、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实际支出:无。 2、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3、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4、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1年,尽管市局在推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相比,与重庆警局日新月异的发展形势相比,在加快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思想不够解放、思路不够开阔等问题。 在2012年工作中,市局将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健康开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规范政务公开的方式、手段和途径,最大限度地增加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或当事人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便于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大对电子政务和公众信息网的建设的科技投入,运用信息化手段改进政务公开的方式和途经。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执法服务。三是加强执法执勤培训,提高队伍软实力。进一步加强对民警的执法执勤工作的培训力度,推动全市公安民警执法水平和政务公开水平上台阶。 重庆市公安局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局受市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区设公安分局,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公安部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研究拟定本市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研究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干警教育训练、人员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制定相关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四)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和侦察跨地区重大案件,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五)草拟地方性公安法规,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以及执法制度建设。 (六)参与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重庆市公安局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局受市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区设公安分局,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法查处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七)参与并指导全市口岸边防检查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参与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八)组织、指挥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九)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推动全市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指导治保会等群众组织的建设。 (十)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全市的交通事故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重庆市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重庆市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重庆市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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