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漳州师范学院2013年中文系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3、漳州师范学院关于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学位授予的规定

  一、学位点简介   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前身为漳州师范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是闽南师范大学历史最悠久、办学实力最雄厚的院系之一。其历史可追溯到1958年创建的龙溪师范学校大专班中文科。其后历经变迁,1963年改建为福建第二师范学院中文系,1986年复建为漳州师范学院中文系。2013年6月成立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文学院高度重视学科专业的发展。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和汉语言文学专业是闽南师范大学历史最悠久、实力最雄厚的传统优势学科专业,曾先后获评为福建省重点学科、福建省特色重点学科、福建省一流学科(中国语言文学与闽南文化学科群高原学科),福建省博士点培育建设学科。1963年开始建设本科教育(中间经历学校的停办和复办),1992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中国古代文学获学校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依托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21年获批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同年获批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   文学院现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个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现有教职员工95人,专业教师79人,其中台湾教师13人。专业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67人,具有正高职称的25人,具有副高职称的28人,闽江学者6人。   文学院现有文化诗学研究所、港澳台及海外华文文学研究中心、中华语言文化研究所、出土文献与文学文化研究所、艺文教育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有教育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福建省人文社科基地(闽南区域文化与文学)、福建省中国语言文学类研究生创新基地、福建省文学实践教育基地(中华经典诵读与课本剧创新实践基地)、福建省高校中华优秀文化教育基地(中华古琴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基地)等省部级以上研习基地,获批两个省级研究生导师团队(闽南区域文化与文学研究生导师团队、语文教育专业研究生导师团队)和一个省级本科教学团队(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团队),为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构建了坚实的平台。近年来,文学院每年接待海内外专家学者来访讲学近百人次,召开国内国际学术会议2-3次。学术研究已形成文化诗学研究、闽南文化与文学研究、出土文献与文学文化研究等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研究方向。   二、招生规模   2023年我院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35人(含推免生),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54人(含推免生)左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科教学(语文)69人(含推免生)、汉语国际教育12人(含推免生)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学校下达招生指标为准。   三、学制与学费   学术学位:学制3年   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学制2年   专业学位(汉语国际教育):学制3年   学费:每生每年人民币8000元   四、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一)学术学位   (二)专业学位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1.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2.凡在国(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复试。   (三)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2个及以上学位。若在校研究生报名,须在报名时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录取前办理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或已取得就读学校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旅游管理)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3年9月前有效。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检验。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学科门类或专业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照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招生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八、考试   (一)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方式: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各专业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地点: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六)初试成绩将按招生工作进程安排在“研招网”公布,考生届时可上网查询。   九、复试   (一)我校根据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福建省属于一区),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我校各培养单位将在网上公布符合要求的参加复试人员名单。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复试安排在2023年4月底前,复试录取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和各培养单位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学校和各培养单位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四)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各专业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要求详见当年复试录取办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十、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确定,并在复试录取办法中公布,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考生的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考生应按照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二、录取   (一)我校按照上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人事关系。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录取前作出书面说明。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一般不可录取为定向就业,如确需录取为定向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和本人的书面说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逾期未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被录取的新生,因工作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为1至2年。   十三、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四、其他   (一)本简章由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二)我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可从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页查询,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录仅供参考。   (三)我院一律不代购参考书,考生如想购买参考书,请到各相关出版社或书店联系购买。   (四)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   (五)请考生关注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和文学院官方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六)我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402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博东112,邮编363000。   联系电话:0596-2591442;  学院简介   漳州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坐落在气候宜人的鱼米花果之乡、历史文化名城——漳州市。其前身是创办于1963年的福建第二师范学院,1986年改名为漳州师范学院。   学校199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首批师范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9年获教育硕士授予权。   现有校园占地面积1731亩,图书馆藏纸质图书181.5万册,电子书刊33864GB,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11798万元。现有专任教室1050人,其中高级职称404人,博士21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9人。学院现有16个院系,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个省级重点学科,6个科研创新平台,2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高校人文社科基地,2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并拥有邓小平理论研究所、闽南文化研究院、教育科学研究所、应用心理研究所、文化诗学研究所等26个研究所。开设了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文艺学、汉语言文字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与控制论、马克思主义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与教学论、应用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分析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计算机应用技术、闽南民俗文化与民间文艺、闽南文化与家族社会、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计算物理与数值分析、人力资源管理心理学、化学生物学等29个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化学)、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管理等9个教育硕士专业,42个普通教育本、专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近5年来,全校共获准各级各类科研立项650余项,其中以我校为依托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8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5项,全国高校古籍整理委员会项目2项,省级科研项目118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20项。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博学、明理、砺志、笃行”校训,坚持“育人内涵、改革创新、强化特色、协调发展”的工作针,着力推进“质量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特色办校”四大重点工程,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整体水平,努力把我校建设成为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教学型师范大学。   招生简章   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是全面贯彻我国学位条例,改善和提高各单位现有人才梯队素质,多渠道促进我国各学科高级专门人才成长的一条重要途径。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学位[1998]54号)及《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文件精神,漳州师范学院接收具有在职人员学习研究生课程,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硕士学位。   一、报名条件:   1.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通过自己的工作实践和刻苦学习、钻研,在教学、科研或专门技术上做出成绩,并取得一定成果的大专或本科毕业的在职人员,均可向我院申请2013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在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后进一步申请硕士学位:(1)本科毕业有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2)通过英语和/或综合(见招生专业目录)全国统一考试;(3)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课题,科研成果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二、进修班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申请人填写《漳州师范学院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该表可到漳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送交漳州师范学院中文系办公室(博文楼东区112室);   2、漳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复审;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1、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学习过程分为二个阶段: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   2、课程学习:自通过资格审查注册入库之日起,必须在最多六年内完成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相应专业全部课程,并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部分学科专业还需参加专业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六年内,若未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结构修满规定学分或未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则本次申请无效。   3、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工作时间要求不得少于一年,且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   四、收费:   1、研究生课程进修学习费用10000元,学习期间的差旅费、住宿费、食宿费、医疗费等自理;   2、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可自愿申请硕士学位,一次性另收学位论文指导、评审、答辩及学位评审费8000元;   3、报名及资格审查费200元。   五、招生学科、专业:   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目录内全部二级学科硕士点。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50101   文艺学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040102   语文课程与教学论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六、证书发放:   凡在我校学习完相关学科、专业研究生课程的在职人员,考试合格,均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漳州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并经我校学位委员会审定通过可以授予硕士学位者,均可获得与本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致的《硕士学位证书》。   七、报名时间、手续:   1、凡准备参加我校相关专业课程班学习者,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zgs/tdxltk/)” 点击“在职硕士”栏,进入后点击“同等学历统考”栏,进入我校注册页面,进行网上注册并上传本人近期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学位申请。   2、网上注册成功后,申请人可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到漳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进行基本信息确认,采集本人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接受资格审查。同时到漳州师范学院财务处收费科交研究生课程学费人民币10000元。(电子照片将用于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后的学位证书,照片的标准请详见网站的具体要求;图像和指纹信息将用于全国统考考务管理和学位授予)   3、长期接受报名(第一期课程进修班报名时间将于2月28日截止,后续几期开班报名时间待定,详情可来电垂询)。   八、报名联系人、地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漳州师范学院中文系(博文楼东区105);   邮编:363000;   联系人:蔡老师 王老师   电话:0596-2591442、13376908528 13015679969 电子信箱:zhyxf1981@126.com wangzhaonian1971@126.com   中国语言文学系简介   漳州师范学院是福建省9所重点建设高校之一。经过四十多年的风雨历程,中文系已形成了从学士到硕士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文学(非师)、汉语言文学(高职本)、对外汉语4个本科专业,2个研究所(文化诗学研究所、中华语言文化研究所),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闽南区域文化与文学研究中心),3门省级精品课程(中国古代文学、文艺理论、中国现当代文学),3个院级教学团队。2012年获批中国语言文学福建省省级重点一级学科,同时也是福建省省级特色重点学科。现在中国古代文学、文艺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等7个二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   我系历来重视师资队伍建设,采取“引、培、聘”相结合的办法,经过多年努力,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中文系现有专任教师65人,其中正、副教授27人(教授14人,副教授1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2%;博士29人,硕士3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0%;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21人。2004年以来,在岗的教授、副教授全部为本科生上课。   一、 精品课程   中文系现有古代文学、现当代文学、古代汉语、现代汉语、文艺理论与外国文学、语文教学论与人文素质教育六个教研室。其中《中国古代文学》课程、《文艺理论》课程、《中国现当代文学》课程为福建省省级精品课程。   二、学术科研   科研是高校的生命线, 我系历来重视科研工作, 取得丰硕成果。2007年以来我系教师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485篇, 其中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上的有30多篇。我系还完成了3项国家级、20项省部级、18项厅局级科研项目。现有在研国家社会规划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7项,省级社会规划项目8项,省教育厅社科类项目12项。2006年以来共出版学术专著32部,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6项。同时, 我系也积极鼓励、组织学生开展学术研究、文学创作, 学生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学作品百余篇。为了促进我系学术水平的提高, 活跃我系的科学研究气氛, 我系每两年定期举办一次科研讨论会, 以交流科研信息 , 切磋学术问题。为了随时了解国内学术动态,把握前沿性问题, 我系每年都邀请全国知名专家学者来开讲座和座谈会。   开展与国内外学者的学术交流,举办大型的学术交流,举办大型的学术活动,是促进我系科研与国内外接轨的重要举措。2003年11月举办了“第五届国际辞赋学术研讨会”,2004年12月举办全国“首届叙事学学术研讨会”,2005年举办了“现代漳州籍全国著名作家学术研讨会”,2007年12月召开了林语堂国际学术研讨会,2010年1月举办了第十届闽方言国际学术研讨会、2011年6月举办了中国屈原学会第14届年会暨楚辞国际学术研讨会、2012年11月举办了老舍国际学术研讨会、林语堂国际学术研讨会。同时还承办了2004、2005和2006年福建省古代文学年会。举办高水平、高质量的学术会议,对提升我系的科研水平,加强学术交流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研究生教育   1、中国古代文学专业   本学科现有教授7人,副教授5人;博士10人,硕士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1人,是福建省重点学科。 经过多年来的建设,本学科逐步形成以文化的视野研究文学史,典籍文献整理与文学研究并重的专业思路,在唐宋文化与文学、唐前文献与文学、元明清文学等研究方向显示出自身的特色和优势。2000年以来发表学术论文280多篇,出版专著26部,承担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32项,获省级社科优秀成果奖10项。先后成功举办了全国第二届出土文献与中国文学史学术研讨会、中国屈原学会第14届年会暨楚辞国际学术研讨会等重要学术会议。   2、文艺学专业   本学科现有教授8人,副教授4人,讲师5人,具有博士学位5人,硕士学位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本学科由中文系文艺理论教研室与院文化诗学研究所构成。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已构建形成了以文化诗学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现当代文艺思潮与文学理论研究,西方文艺思潮与文学理论研究等稳定而有特色的研究方向。2000年以来出版学术专著12部,在《文学评论》、《文艺理论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90多篇,承担完成国家课题2项,省级课题30余项。先后成功举办了全国首届文化诗学学术研讨会和全国首届叙事学学术研究会,在学界产生了良好影响。   3、汉语言文字学专业   本学科全面研究汉语及其书面符号系统——汉字的历史现状,以便更好地应用汉语言文字,为继承中国传统典籍文化和建设现代文明服务。本学科点现有教授5名、副教授6名、博士4人、硕士7人。通过多年的努力,学科点在汉语言文字研究上取得了显著成果,具有自己鲜明的学科特色。如:创建新的音韵学、文字学理论和学科体系;训诂学的运用、闽南话的研究等方面,得到海内外同仁的肯定。本学科点以中文系古代汉语、现代汉语教研室及学院中华语言文化研究所为基础。成功举办了第十届闽方言国际学术研讨会等学术会议。   4、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   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师资力量雄厚,人才储备充足,具有坚实的学科发展基础,科研实力,科研成果突出。学科点具有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职称层次高,学历层次高,年龄结构合理。现有教学、科研人员11人:其中高级职称8人,博士6人、硕士2人,学士2人。现代著名作家作品与文学思潮研究、现代诗歌与音乐文学研究两个主要研究方向,已经形成较为鲜明的学科特色。学科带头人张桂兴、陈煜斓在全国学术界都有一定的影响。学科成员获福建省优秀团队称号。2006年以来,团队出版学术专著9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文学评论》、《现代文学研究丛刊》等刊物发表论文80余篇,承担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项,教育部课题3项,省级课题30余项。先后成功举办了林语堂国际学术研讨会、老舍国际学术研讨会、漳州籍三作家研讨会和林语堂两岸学术研究会,在学界产生了良好影响。   5、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   本学科致力于研究世界文学发展史和中西文学比较史,拥有一支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并具有较高教学、科研水平的学术团队。团队成员中80%拥有博士学位,具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很高的教学水平,不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研究方向,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多部,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而且具有非常突出的学科前沿意识,十分重视本学科的发展动态,能够及时将学术界的一些新的观点、新的研究成果引进课堂教学中,使教学能够紧紧跟上本学科发展的步伐。特别是西方文学和比较文学两个主要研究方向,已经发展得十分完善。该方向所取得的理论成果在学术界具有较大的影响,所制定的教学模式也在研究生教学实践中获得了良好的效果,体现岀了鲜明的研究特色和人才培养优势。   6、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   我系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师资力量雄厚,人才储备充足,具有坚实的学科发展基础,科研实力和科研成果突出。学科点具有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职称层次高,学历层次高,年龄结构合理。现有教学、科研人员11人:其中高级职称8人,博士8人、硕士1人,学士2人。现已形成古代文学文献整理与研究、闽台地方文献整理与研究两个主要研究方向,已经形成较为鲜明的学科特色,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和拓展空间。曾成功举办全国第二届出土文献与中国文学史学术研讨会等重要学术会议。  漳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文件   漳师研〔2013〕9号   漳州师范学院关于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学位授予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学位办《关于转发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和《漳州师范学院授予硕士学位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切实保证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学位授予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位论文是综合反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科研水平和专业素养的重要依据,是衡量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科学、规范而具有应用价值的学术研究成果。论文应注重综合运用相关理论和科学方法分析、解决教育实际问题,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意义,注重通过实践探索促进专业发展。   三、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在导师的指导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规定的期限内独立完成学位论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论文选题应是对我国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改革与管理有一定价值的课题。   2.论文必须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论文要运用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结合所学专业对基础教育改革与教育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策略或方法。   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形式可以是关于基础教育学科教学或管理的专题研究;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也可以是基础教育学科教学或管理的实验报告、典型诊断报告等。   4.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撰写必须在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之上进行,应广泛并有针对性地吸收国内外关于所研究题目的研究成果。参考文献一般不少于20篇。   5.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一般包括序言、综述、理论分析、实验与计算、结束语、参考文献等部分。此外,应附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论文的体例结构要规范,方法要科学、合理,观点要明确,材料要充实,阐述要准确、清晰,并有一定的创造性。论文撰写时间应不少于一学年,论文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15000字。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申请。   1.未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满学分;   2.学位必修课程不及格;   3.受过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4.学位论文有严重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者;   5.学位论文未经导师评阅或推荐答辩者;   6.学位论文送审或答辩未通过者;   7.其它方面不符合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条件者。   五、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及学位论文答辩由研究生处和相关院系共同组织进行。   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学制规定年限的最后一个学期3月初完成论文的撰写,并向校研究生处提出学位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学位的论文一式三份;   2.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 及教育实践考核表(原件);   3.《漳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申请审批书》一式两份;   4.《漳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毕业登记表》一式两份。   各培养院系根据培养方案对学位申请人的课程学习成绩、教育实践、思想政治表现、学位论文完成情况等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情况及学位论文等材料送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处组织学位申请资格的复审。   学位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七、凡申请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都必须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系统(以下简称TMLC)的检测。具体检测办法和结果按照《漳州师范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的暂行规定》(漳师研[2011] 7号)文件执行。凡未参加学位论文TMLC系统检测者,不得参加学位论文通讯评议和答辩。   八、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阅实行“双盲评审”制度(即隐去导师、学生的姓名)。学位论文由研究生处组织送往校内外3位相关学科的专家评阅,论文评阅专家应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理论研究工作者或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的校外兼职指导教师(必须已在我校研究生处备案)。指导教师不能担任学位论文的评阅人。   由研究生处组织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通讯评议意见的认定与处理办法,按照《漳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暂行办法》文件的具体规定执行。   九、研究生处根据培养方案、论文检测结果和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决定是否同意受理学位申请,并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应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成员应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以教育硕士导师为主),其中至少有1位是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的校外兼职指导教师(必须已在我校研究生处备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人,由委员中的外校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应聘请1名秘书,负责对答辩程序、委员的提问、论文作者的回答以及答辩委员的评议等情况作详细记录。   答辩委员会名单可由各专业方向教育硕士导师组提出,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答辩委员组成人员名单及答辩安排应于答辩前1周报校研究生处学位科备案。   十一、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1.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或其代表宣布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秘书名单,并请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   2.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并介绍答辩程序和要求。   3.教育硕士生向论文答辩委员会介绍本人的基本情况,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   4.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问题,答辩人回答问题。   5.答辩会休会,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其他人回避)。会议内容如下:   (1)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学位论文评阅人对论文的评阅意见。   (2)答辩委员会评议论文是否达到学位条例中规定的相应学位的学术水平,形成对论文的评议意见。   (3)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并通过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委员会决议必须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才有效。   6.复会,主席向申请人及与会人员宣布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及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宣布答辩委员会会议结束。   十二、论文答辩委员会应本着“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方针,组织教育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包括审阅论文、商定评价论文标准、评定论文、提出学术评语、就是否建议授予学位或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等方面作出决议。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方能通过。获准通过的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十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者,若经答辩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同意,可作出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重新答辩时,论文答辩委员会应当有半数(含)以上成员为原有成员。若答辩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不同意其再次答辩,则视为学位论文答辩不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其授权机构之外的任何个人和组织无权同意重新组织答辩。   十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审定与授予   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的决议及学位申请人课程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等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作出建议授予学位申请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决议。经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连同申请人的其它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汇总并复核申请人的全部材料,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并做出授予学位申请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决定。   十五、学校对已授予学位人员,如发现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十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即可颁发。证书生效日期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的日期。学位证书遗失不补,只发给学位证书遗失证明。   十七、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漳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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