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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2、重庆科创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3、重庆永川科创职业学院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8号 邮编:402160   校办公室电话:(023)49838839   校办公室传真:(023)49890168   招生电话:(023)49508777 49508222   邮箱:cqxgyb@sina.com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以及《重庆科创职业学院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173)   第四条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8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七条 基本条件。   学院是2008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重庆市教委主管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占地814.64亩(其中自有产权756.52亩),建筑面积32.18万平方米。现有普通高职学生16580人。学院已构建起与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相契合的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智能汽车、智能建造、智慧财经、智慧教育、智慧设计、智慧健康八大专业群41个专业,已建成高标准综合型实训基地11个,设21个实训中心,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8亿元。校内图书资源总量为166.29万册,其中纸质图书99.78万册。充分满足学生与老师的阅读需求。学院接入互联网出口带宽6150Mbps。   第八条 下设二级院系机构。   学院下设人智能制造学院、工智能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与教育学院、西部数字创意产业学院、技能培训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部等教学单位;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科创讯飞人工智能学院”,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建“重庆科创华中数控学院”,与国信蓝桥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科创蓝桥大数据学院”三个特色二级学院。   第三章 招生对象、区域和计划   第九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历者)。   第十条 招生区域:2023年我院面向重庆、四川、贵州、新疆、云南、河南、湖北、山西、江西、江苏、广西、甘肃、河北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详细说明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录取顺序。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录取。   (二)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对于普通类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同分排序录取原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对于艺术类(美术)考生专业认定按各省(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为准,进档考生,按照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三)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办法。对于进档考生,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四)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顺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体检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第十四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五条 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五章 收费及退费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目前学院收费标准:8800-12000元/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待定,以最终备案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住宿费收费标准。有1200元/年、1400元/年、1600元/年、2000元/年、2200元/年、2600元/年6个档次可供选择。   第十八条 退费。因故退(转)学的,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渝价〔2005〕487号)规定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六章 新生报到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本校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未请假超过报到截止时间两周,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学校视其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毕业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 助学措施   第二十一条 在校学生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学校相关文件要求通过申报评审,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国家助学金一等45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500元/年,学校奖助学金1000-30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未试点省市除外)、国家助学金、企业助学金、特困补助,也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三条 国家资助政策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考生或家长可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产生的任何后果,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23)49508777 49508222   学院监察电话:(023)49841169   学院监察联系人:钟老师   学院微信平台:公众服务号cqiewx   学院学院网址:www.cqie.cn   学院邮编:402160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由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文凭的普通高校。学院前身为重庆信息工程,建校于1993年,是由科创集团捐资兴办,以培养电子、、信息技术及现代管理人才为主的高等院校,现有在籍学生25000余人,占地1234亩,面积29万余平方米。学院A区紧依省级风景区——《十面埋伏》国内唯一拍摄地永川茶山竹海;B区位于重庆沙坪坝先锋街。学院建有图书馆、学术报告厅、科技大厦、中心、电子和实训大楼、塑胶球场、场、别墅式高档学生公寓等,教学和生活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学院设有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培训学院等八个院系,开设的40余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学院坚持“修身、强体、博学、感恩”的育人思想,推行“3+1”及“学历+高技能”培养模式,形成了独特的办学。花园式的校园、优越的办学条件、严谨的治学、供不应求的,每年都吸引了全国各地数千学子来校深造。   学院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广泛开展合作与交流,先后与、、、等国家的名校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为学生出国深造、就业提供了很好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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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longhang.org/post/10843.html发布于:2026-01-01